记者3月27日从国务院扶贫办获悉,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近日发布了《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预防贫困监测救助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明确把预防扶贫作
记者3月27日从国务院扶贫办获悉,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近日发布了《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预防贫困监测救助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明确把预防扶贫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扶贫工作的重要任务,建立预防扶贫的监测和援助机制,巩固扶贫成果,确保反贫困斗争的高质量和全面胜利。 《意见》指出,由于各种原因和新一轮肺炎流行的影响,一些脱离贫困的人有重返贫困的危险,一些边缘人群有重返贫困的危险。因此,必须将防止再次陷入贫困置于更加重要的位置。围绕“两无三保”的主要目标,协调政府、市场和社会资源,采取救助措施:事前预防与事后救助相结合;坚持发展性援助与保障性措施相结合;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坚持外援与群众相结合。 《意见》明确指出,以家庭为单位,主要监测收入略高于收入略高于人均收入比国家扶贫标准低1.5倍左右的贫困家庭的边缘家庭的家庭,以及因疾病、残疾、灾害和新发肺炎疫情影响造成的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的家庭。监测对象的规模一般为归档立管人口的5%左右,贫困地区的深度原则上不应超过10%。县级扶贫部门以县级为单位组织,确定监测对象,纳入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通过农民申报、农村干部走访调查、相关行业部门筛选预警等方式实施动态管理。 意见强调,要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因地制宜地探索创新,依靠现有扶贫开发成果,充分发挥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村“两委”及居民小组的作用,加强被监测对象家庭信息、收入状况等信息共享,不要另辟蹊径,减少不必要的表格和申请数量,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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