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重要判断提示我们,农村共同富裕工作不仅重要,而且有着特殊的难题需要面对。乡村发展中存在的一些“扶贫中的小烦恼”,如果不能妥善解决,到了新的历史阶段,可能就会变成“振兴中的大梗阻”,影响共同富裕这个长远目标的实现。 比如,新阶段对打破“产业悬浮”,将产业链主体留在县域提出了新要求。过去五年里,大量工商资本涌入乡村,在繁荣当地经济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也带来了一些无序竞争的现象。要想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就必须要在下乡企业与乡村社会之间建立更加密切的利益和社会链接关系。然而现实中,很多企业下乡容易陷入悬浮困境,让乡村产业发展流于打造样板、亮点;部分产业链不长,产业辐射范围有限,农户参与度不高,带动能力有限,价值链的增值环节主要还在县域之外,对当地人的致富效应并不明显。 再比如,新阶段对摆脱“结对依赖”,提高帮扶产业造血能力提出了新要求。目前,让“干部使劲”的招数比较多,但让“农民使力”的招数比较少,对企业的激励机制也比较弱。一些外来的大企业在原帮扶地的项目“结项”,机构和人员撤出,消费扶贫的采购也有所减少,这些都对当地产业快速形成自我经营能力、开拓新市场带来了挑战。还有一些乡村产业已经在过去几年积累了一定规模,但是对下一阶段企业做大之后将遇到的新风险没有充分的认知。如果说脱贫攻坚阶段,许多地方要做的是从0到1的工作,那么,乡村振兴阶段,让村民们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会有越来越多从1到100的工作,而很多乡村产业致富带头人对此并没有充分的意识,以为继续按照过去的老办法依然可以做大做强。 打造县域共同富裕产业链,缩小县域内外“两个差距”,是应对新要求的一条路径。县域是实施乡村振兴的基本单位,也是建设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背景下实现农村共同富裕的空间载体。“共同富裕产业链”指的是充分依托县域的优势资源,延长既有产业链和价值链,在县域内形成参与度广、带动能力强、城乡融合、一二三产业融合的产业模式,把产业价值留在县域内,带动更多群众共同富裕。这条产业链应以补链强链为目标,在县域内,缩小城乡差距和群体差距;在县域外,通过打造中西部地区的县域共同富裕产业链,也可以起到缩小地区差距的作用,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首先,“县域共同富裕产业链”最重要的一环,是建立“红链机制”,以党建引领为抓手,把乡村里的各个主体链接起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要想实现以农民为主体的乡村发展、把更多生产端的利润留给农户、扭转乡土企业的品牌和营销劣势,就必须解决农户的团结与合作等治理难题,同步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和乡风文明建设,让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起来。应进一步以党建为抓手,在党组织统筹领导下,建立健全企业、政府和乡村社会多元参与的协同治理机制,建立一个“共同参与、共享发展、共同富裕”的经济共同体和治理共同体。 其次,建立嵌入机制,大力培育和扶持本乡本土企业,推动外来资本与乡土社会的“有机嵌入”。本土本乡企业大多是返乡人才创办的,他们与村庄具有天然的连接纽带,熟悉本乡本土的人情关系、自然资源禀赋,在带动乡村产业发展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应大力培养和扶持这种本土型的企业。外来资本要与乡土社会建立更加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对此应予以政策扶持和政治表彰,实现“有机嵌入”、打破“产业悬浮”、激励“本地分红”,实现“共同发展、共同繁荣、共同富裕”的新型关系格局。 再次,建立造血机制,坚持市场导向,盘活农村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使更多农村居民勤劳致富,实现下乡企业与乡村主体的双赢共富。共同富裕产业链的打造既是乡村得到发展的过程,也应该是企业充分挖掘国内市场潜力、挖掘新的发展机会,打通国内大循环的过程。充分发挥企业在市场、资源和技术方面的带动作用,起到对传统产业提档升级、对小散乱经营规模改造的作用。 最后,建立大数据匹配机制,在产业层面推动数字乡村落地,建立乡村与企业供需关系精准匹配的信息平台。过去五年大量工商资本下乡,实际上已经形成了一个潜在的、庞大的供需关系数据库。数十万家企业在所谓“下沉市场”的探索,形成了各自对于“区域—企业”匹配的认知和实践,形成了一个灵敏的市场和社会关系网络。应以“数字乡村示范县”建设为契机,在产业层面设立专项,建立全国统一的乡村产业需求平台,以县为单位,发布各个地区精确到村的可开发资源、开发方案、开发条件等“菜单式”信息,基于村情推出产业指南,提高企业带动乡村产业发展的精准性,从而充分发挥企业和村庄各自的优势,深入挖掘乡村的特色资源,因地制宜地发展特色产业,带领更多群众走上共同富裕的康庄大道。(光明日报) 原文链接:http://www.hljagri.org.cn/rdgz/xgxx/202111/t20211112_82461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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