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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农牧业防范强降雪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2021-11-23 来源: 作者:

  各旗县市区农牧局,奈曼旗、库伦旗农牧和科技局,开发区农牧林业水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从严从实做好强降雪防范工作,把对农牧业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按照市政府召开的应对强降雪工作部署会议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强降雪天气防范与处置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扎实做好农牧业生产中强降雪天气的防范、处置和灾后生产恢复等工作,最大限度减轻灾害给农牧业造成的损失,确保农牧业生产安全和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农业部农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制定本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通辽市范围内农牧业生产中遭遇强降雪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时的预防、处置和灾后农牧业生产恢复。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市农牧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降温雨雪天气防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牧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工作,督促各科室、单位和各旗县市区农牧局落实各项防范工作。各旗县市区农牧局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

  三、灾情应对措施

  (一)及时上报灾情信息

  灾情发生后,各旗县市区农牧局要全面掌握本辖区农牧业受灾情况,第一时间收集灾情信息,并及时上报市农牧局降温雨雪天气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做好准备工作

  1.人员准备:强降雪预警发出后,市农牧局降温雨雪天气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应急预案,印发通知,落实责任,合理安排人员。

  2.技术准备:各旗县市区农牧局要及时制定关键时段、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农牧业抗灾救灾、恢复生产措施。

  3.物资准备:各旗县市区农牧局要储备必要的除雪工具、除雪车辆及相应的救灾物资。

  4.工作安排:按照市农牧局降温雨雪天气防范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各旗县市区农牧局要坚决完成本辖区的强降雪天气应急抢险任务,并及时上报受灾情况和工作汇报。

  (三)加强监测预警

  市旗两级农牧部门要加强与气象、应急、民政等部门的沟通会商,密切关注重大天气变化,科学研判影响,及早发布预警信息,指导农民提早做好防范准备。要采取多种形式,第一时间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手机短信等向农民发布预警信息,把防灾减灾应对措施落实在灾害发生前。

  (四)推进科学防灾

  各旗县市区农牧局要根据灾情预警,组织专家制定分区域、分作物、分灾种的科学抗灾减灾技术指导意见。要加强农机具和人力调度,组织动员农户抢抓晴好天气加快秋收进度,及时做好秋收扫尾工作,确保颗粒归仓,坚决避免雪捂庄稼;要指导设施农业户加固温室大棚,及时清雪,做好棚内温控及补光管理;要加强秋收后粮食储藏技术指导,动员农户做好储粮场地清理,增加倒垛和翻晒次数,防止粮食霉变损失,积极协调有烘干塔的粮库、企业、大户为农民提供粮食烘干服务,保障粮食品质;要加强牲畜饲养管理,指导牧户做好圈舍的加固及保温措施,及时补添饲草料。

  (五)做好灾后恢复

  1.市农牧局降温雨雪天气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对灾情做出全面分析和评估,对抗灾救灾工作做出总体部署。

  2.市农牧局降温雨雪天气防范工作领导小组派督导组赶赴灾区,指导基层做好抗灾救灾工作。

  3.各旗县市区农牧局要与有关单位密切协作,做好灾情监测。及时报告监测动态情况,及时组织应急救灾工作队投入救灾工作,并及时上报灾情和农牧业抗灾作业统计情况。

  4.各旗县市区农牧局要做好强降雪灾情信息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和统一发布工作,同时派出工作组深入灾区一线,动员农牧民群众积极开展自救,指导种植户、养殖户科学合理做好灾后重建。

  四、保障措施

  (一)人员保障

  灾情发生后各科室、单位和各旗县市区农牧局要第一时间到位,查灾核灾,开展救灾恢复生产技术指导工作。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重要险情要果断处置,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二)物资保障

  各旗县市区农牧局要建立防范强降雪物资储备库,储备必要的除雪工具、除雪车辆及相应的救灾物资。

  (三)资金保障

  积极争取国家补贴、政府投入、部门支持,根据有关政策,做好救灾资金筹措,确保强降雪防范工作顺利开展。各单位在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各项救灾方针政策的要求,依法救灾。切实做好灾情统计、核查、上报等工作,切实加强救灾资金、物资的使用和管理,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救灾款物。

  (四)交通保障

  各旗县市区农牧局要抓好农牧业强降雪救灾安全生产工作,加强救灾物资运输管理、农机道路安全管理,保证强降雪救灾工作有条不紊,避免事故发生,提高救灾工作效率。

  (五)信息保障

  各旗县市区农牧局要保持与各相关部门的密切联系,及时上报、发布险情、灾情信息。

  (六)卫生保障

  各旗县市区农牧局要做好灾后动物疫情的防控工作,及时组织养殖场户消毒灭源,严防病害发生与传播。

  (七)宣传保障

  各旗县市区农牧局要加强农牧业强降雪救灾避险和恢复生产的知识宣传,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

  

  

  

  2021年11月5日


原文链接:http://nmj.tongliao.gov.cn/nmyj/xzfgui/2021-11/05/content_137e711613204e2f9ee351ae1461499c.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