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迎秋局长:
您好,我是巴彦县吉庆委十三组的居民孙海霞。今以公开信的方式向您反映哈尔滨万达客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万达公司)存在套取燃油补贴款、违价、不进站接受管理等问题。具体内容如下:
一、万达公司、运输管理站和巴彦县公路客运站有共同套取国家燃油补贴款(以下简称油补)的行为
1、万达公司每天实际发车21个班次,巴彦客运站为帮助万达公司套取油补,每天给万达公司打42个班次。
2、万达公司在运输管理站GPS上显示每天每台车实际行驶里程是近120公里,运输管理站为了帮万达公司套取油补,将领取油补的里程虚报为每天每台车行驶228公里,
3、万达公司车辆没有实际耗油票据。
4、巴彦公路客运站谎报结算单比实际每天发车的结算单多一半。
按万达公司21台车每台车每年平均领取油补3.4万元计算(依据2013年和2015年油补补贴单明细),万达公司车辆平均每年共领油补71.4万元,2006年至2020年15年时间共领油补1071万元。虚报里程、班次比实际多一半,多领取500多万元的油补。根据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财建[2009]1008号《最新农村客运燃油补贴发放标准政策》文件通知,2015年就已经查实套取油补的事实,应取消2015年至2020年度领取油补资格,而2015年至今每台车每年领取油补4.4万元,2015年之前多领取的油补加上2015年-2020年多领油补,总计600多万元。
二、违价13年,万达公司多收百姓票款400多万元
2009年6月30日--2015年8月6日,万达公司车辆没有运营票价表。2015年8月6日,在我举报下,运输管理站给万达公司补打票价表。
2007年哈肇路巴彦段二级收费站建立,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凡途径收费站的所有站点(西集、丰乐、康庄、大板房、兴隆镇)的客票每张票上调1元钱。2009年二级收费站撤销,2009年6月30日,哈尔滨物价局、哈尔滨运输管理处下发文件《哈尔滨营运客车核减通行费票价执行通知单》,对途径二级收费站的所有站点票价进行减核平均每张票下调1元钱。
巴彦公路客运站当时只将巴彦至兴隆镇的票价下调1元钱。2009年--2016年7月期间,巴彦--西集、丰乐、康庄、大板房的票价没有下调1元钱。2016年9月23日,运输管理站象征性对巴彦客运站违价6个月罚款31448元。运输管理站对万达公司违价一事未处罚,也没有没收超收入部分。巴彦--西集至今仍然违价,每张票高收1元。依据《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十一章《法律责任》(十九)违反第四十八条规定:不执行国家和省价格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或物价部门没收超收部分收入,并处以超收部分1至5倍罚款。万达公司违价13年,应没收超收部分400多万元。
三、万达公司不进西集分站接受管理
我于1998年11月受客运总站委托,承包管理西集客运分站。自2015年6月1日至今,万达公司共21台车7年累计7次56个月不进西集客运分站接受管理。按万达公司与客运站签订的进站协议,应补偿西集客运站分站四千多万的损失。
2018年5月17日,运输管理局对万达公司21台车每天42个班次,累计2年多未进站,没有按照法律法规处罚,象征性处罚1000元。
希望领导能够重视此事,责成相关主管部门,认真核查属实后,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回国家的经济损失,合理补偿我的经济损失。
我的联系电话:15754506567
孙海霞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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