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深入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经有关县(区、市)人民政府申请、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交通运输部研究确定北京市通州区等61个县(区、市)为第二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县(以下简称创建县)。 交通运输部要求创建县要对标对表实施方案,重点围绕农村客货邮体制机制创新、基础设施建设、服务网络拓展、运力资源共享、信息互联互通等方面,加大工作投入,积极探索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新经验新模式,确保创建工作取得预期目标。 交通运输部对通过验收的创建县的奖补政策,按照《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执行。相关省、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在年度投资计划中优先安排创建县符合规划的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创建县要完善用地、资金、财税等方面的支持政策,持续提升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服务水平,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创建成果。 原文链接:http://nynct.fujian.gov.cn/xxgk/gzdt/xxkd/202111/t20211115_577417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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