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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通市实施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双百工程”的通知
2021-11-08 来源: 作者: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工作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关于做好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标准化提升工作的通知》(苏农办质〔2019年〕6号)精神,有效落实“网格化+精准监管”,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覆盖,加快提升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标准,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百家涉农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和百家村级服务点标准化建设工作(以下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双百”工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围绕“涉农乡镇星级监管站全覆盖、重点村示范服务点全覆盖、农业园区精准监测全覆盖”的目标,坚持“统筹谋划、总体布局、强化服务、务求实效”的原则,推动监管和监测力量向村级延伸,着力打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问题,进一步强化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和服务能力。

  二、工作重点

  (一)监管设施标准化建设

  1、四星级乡镇监管站建设。全市涉农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统一标识挂牌运行,按照《江苏省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标准(试行)》的四星级要求进行建设,落实固定独立场所(办公室、检测室),按照清单配齐基本仪器、办公用品,配备监测信息电子屏,定期公示检测结果、黄黑名单。

  2、村级监管服务示范点建设。所有涉农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建立2个以上村级监管服务点,统一标识挂牌运行。参照三星级乡镇监管站设施标准建设,具备相应的快检设备、办公设备,提供便捷的快检服务、出具合格证、开展质量安全宣贯等服务,利用益农信息系统及时公开监测结果。

  3、园区标准化检测中心建设。各地农业园区应建设标准化的检测中心,统一标识挂牌,对园区内产出的农产品全批次抽检,配备监测信息电子屏公示检测结果,提供出具合格证服务。县镇两级园区参照三星级设施标准建设,市级以上园区参照四星级设施标准建设。结合镇监管站、村服务点建设的园区检测中心应明确监管工作责任。

  (二)监管人员标准化配备

  各地应配全配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协管员,落实村民小组配备网格员要求,聘请社会监督员,统一服装标识,便于群众联系和社会监督。鼓励以劳务购买的形式稳定监管队伍,各地可结合财政实际,根据工作业绩评价,以补助的形式完善监督员、协管员、网格员保障体系。

  1、镇监管员。每个乡镇监管站应配备种植业类产品、畜产品、水产品监管员各1名以上,监管员人数至少2名;配备专职检测员1名以上。监管员和检测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知识,能有效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2、村协管员(信息员)。各地要完善村协管员考核制度和财政保障制度,每个涉农村应至少配备1名农产品质量安全村协管员,能按要求开展巡查监管、政策宣贯、风险排查等;建设村级服务点的村还应至少配备1名农产品质量检测员,每年检测上传任务至少360批次。

  3、村民小组网格员。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意见》(农质发〔2021〕7号)精神,全面试行以行政村小组为最小网格单位工作举措,将所有涉农村小组长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体系,及时采集更新信息、发现上报问题和处理其他快速化、扁平化、简约化的监管工作。

  4、社会监督员。各涉农镇应公开聘请2-3名思想觉悟高、服务态度好、工作责任心强、敢于担当负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监督员,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社会监督,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提交督查问题清单。

  (三)监管工作标准化开展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应参照《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考核评价标准》执行,每项都应完善台账资料备查。

  1、强化属地管理责任(重点4个方面)。一是各涉农乡镇应成立由主管农业的负责人为组长、分管农业负责人为副组长,涉及种植业管理、畜牧兽医、渔业生产管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区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二是财政投入满足监管工作需要,上级已明确的专项资金不得随意统筹挪用。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按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纳入涉农区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对涉农行政村的年度相关考核。四是层层落实好责任,镇对村、村对农业规模主体要分别签订质量安全责任状,明确各自职责和责任。

  2、强化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重点5个方面)。一是各镇、村要结合农产品质量追溯“主体入网监管行动”,建立详细、准确的监管名录,做到应入尽入、随抽随联系。二是各镇要推行分级管控,落实“黄黑名单制度”,每季度至少应在镇监测信息电子屏公开一批不合格产品和生产主体。三是入网监管主体培训率、告知率要达到100%。四是规模生产主体落实质量承诺制度达100%、使用江苏省质量追溯平台记录电子生产台账100%、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打印100%。五是推动实施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产品自检,无害化处理率100%。

  3、强化投入品监管(重点4个方面)。一是建立详实准确的区域内的农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名录。二是按要求开展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巡查监管次数每月至少1次,养殖主体自配料要落实台账记录,农业投入品信息平台使用率100%。三是全面落实病虫害防治的统防统治,推进农业投入品的连锁经营、统购配送率提高至70%以上,打击农业投入品销售乱搭乱配等行为。四是建立农业废弃物收集处理体系,落实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点,主要农作物生产区域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全面清理。

  4、强化质量安全监测(重点4个方面)。一是制定全年的主要农产品监测计划。二是开展日常巡查、风险排查,全年发现问题线索不少于12件,并及时整改到位。三是乡镇全年落实速测任务不少于7200个(其中农业部门应达到4800个,含市场、粮食、瘦肉精等监测任务),不合格率至少达到2%,并及时将农业部门的上传省级监测平台,全面试行胶体金速测;村级服务点全年速测不低于360个。四是定期或不定期公示不合格农产品信息。

  5、强化标准化生产(重点4个方面)。一是全面落实主导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标准入户率达100%,留存培训名单、标准送达签字单。二是推进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健康养殖和高效低毒农兽药使用等技术,主体信息留存清晰、台账资料健全。三是强化示范园、标准园建设。四是制定绿色食品发展计划,明确绿色占比考核任务,落实发展主体,落实负责人员。

  6、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机制基本完善(重点4个方面)。一是产地环境、投入品监管、生产过程、收储运监管、包装标识等制度齐全;二是质量安全、质量追溯、准出准入体系健全;三是分散主体管理到位;四是乡镇执法人员能主动有效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工作。

  三、相关要求

  (一)尽快确定名单。各涉农镇必须按照四星级的标准建设乡镇监管站,各地要尽快确定百村服务示范点和农业园区检测中心的建设名单,以文件形式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在2021年9月20日之前上报,并附乡镇监管站简介(300字以内)、村级服务点建设项目简介(200字以内)。

  (二)抓紧高标建设。目前所有涉农镇监管站已按四星级设施标准建设,各地要对照新要求抓紧完善;村级服务点要抓紧落实场所,突出便捷快速服务的原则,统筹利用相关设施,参照三星级乡镇监管站的标准建设,原则上在2021年10月15日之前完成基础设施建设。

  (三)充分发挥作用。各地要建立健全乡镇监管体系、村级服务体系、村小组网格体系,聚焦监管重点任务、重点产品和规模主体,织密监管网络、压实管理责任。

  (四)完善健全台账。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涉农镇“双百工程”建设指导,逐项抓好落实、按时有序推进、分类建立台账,确保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五)强化检查评价。采取第三方评价、互查检查、集中审查、公开公示等形式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双百工程”进行检查评价,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示范工程。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6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nantong.gov.cn/ntsnwx/nygl/content/71e3f7d1-ba3b-4d26-874d-b75e372153b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