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自2011年承担城乡一体化综合改革以来,一直是改革先行区。通过重点领域的各项改革健全完善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为全省、全国创造一些经验、提供一些示范。 一方面是健全农村支持保护制度加大资金投入。做大做优市级乡村发展基金,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吸引社会资本深度参与乡村振兴。2020年积极推进“万企联万村共走振兴路”村企对接工作,全市村企对接联建项目362个,计划投资金额140亿元。截至2021年8月,苏州乡村振兴建设引导基金5.05亿元撬动社会投资80.37亿元,累计为16个乡镇(街道)26个项目提供服务。 另一方面是实现农村各项改革纵深推进。近年来,我市围绕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和农业现代化,组织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制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重要农产品收入保险、蔬菜气象指数保险、特色农产品综合气象指数保险、政府购买农业公益***务机制、智慧农业等国家级改革试点;围绕农村发展和乡村社会治理,积极探索集体资产管理“四上”改革、农村社区居民自治、乡村文明积分制管理等改革试点;围绕维护农民权益、促进要素流动,着力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村土地股份化、土地承包权有偿退出、农民集体收益分配权退出、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农村宅基地制度等改革试点。 原文链接:http://nyncj.suzhou.gov.cn/nlj/cxrhfz/202109/e7192bf23c6f4737979e505123a3bf7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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