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3年起,吴中区对被征(使)用土地农民,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政策,逐步将拥有第二轮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的农民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到2014年6月底,全区通过征收使用、经营权置换、入股土地股份合作社等形式享受全失地农民待遇并自愿上缴第二轮土地承包权证农户约8.4万户(超23万人)。 一是全面纳入社保体系。从2003年到2012年底,吴中区被征(使)用土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已实现全覆盖,全区拥有第二轮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的农户全部纳入置换城保体系范围,实现市、区两级社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农保置换城保“三大并轨”,失地农民做到了“应保尽保”和“未征先保”。截至2020年,置换城保农民中7.2万人到达退休年龄,每月领取退休金超1900元。直接纳入城保体系老年人员累计5.6万,老年人员保养金每月1120元。 二是持续发放生活补助。从2011年10月1日起,吴中区提高了被征地农民生活补助标准,被抚养人生活补助费标准提高到7500元;剩余劳动力生活补助费调整为每人每月125元,连续发放15年;保养人员生活补助费调整为每人每月150元,发放至退休。 三是稳步提高农民收入。在对被征地农民实施基本生活保障的基础上,吴中区以维护失地农民利益为出发点,全面加强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快美丽乡村建设,从通过就业稳收、分红创收、政策助收、产业增收和增加政策性收入等途径,不断拓展农村居民增收渠道,实现失地农民收入快速增长。2020年,吴中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突破4.2万元。 原文链接:http://nyncj.suzhou.gov.cn/nlj/cxrhfz/202110/c584f4d1624f4f19adba5fe5a21c028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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