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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农田保护区可以开发吗?和一般耕地、基本农田的区别是什么?
2020-03-25 来源: 作者:

农田指农业生产的用地、耕种的田地,主要分为永久农田(一般指永久基本农田)、一般耕地、基本农田。那么,永久农田保护区可以开发吗?和一般耕地、基本农田的区别是什么?

永久农田保护区可以开发吗

一、永久农田保护区可以开发吗?

根据2018年7月30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自然资源部下发《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要求严格限定重大建设项目范围,严格占用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论证,严格用地预审事后监管,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落到实处,并明确了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各项工作中的职责。《通知》有效期五年。

严格限定重大建设项目范围可开发永久农田保护区,共6大类:

1、军事国防类中央军委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军事国防项目。

2、机场项目。国家级规划(指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颁布,下同)明确的民用运输机场项目。

3、铁路项目。国家级规划明确的铁路项目,《推进运输结构调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明确的铁路专用线项目,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城际铁路建设规划明确的城际铁路项目,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明确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

4、公路项目。国家级规划明确的公路项目,包括《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2030年)》明确的国家高速公路和国道项目,国家级规划明确的国防公路项目。

此外,为解决当前地方存在的突出问题,将省级公路网规划的部分公路项目纳入受理范围:(1)省级高速公路。(2)连接深度贫困地区直接为该地区服务的省级公路。

5、国家级规划明确的能源项目。电网项目,包括500千伏及以上直流电网项目和500千伏、750千伏、1000千伏交流电网项目,以及国家级规划明确的其他电网项目。其他能源项目,包括国家级规划明确的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能源开采、油气管线、水电、核电项目。

6、国家级规划明确的水利项目。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支持和认可的交通、能源、水利基础设施项目。

永久农田和一般耕地、基本农田的区别是什么

二、永久农田和一般耕地、基本农田的区别是什么?

1、永久农田

永久基本农田即对基本农田实行永久性保护,2008年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此概念,永久基本农田既不是在原有基本农田中挑选的一定比例的优质基本农田,也不是永远不能占用的基本农田。现在的永久基本农田就是我们常说的基本农田。加上永久两字,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高度重视,体现的是严格保护的态度。

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和管护,必须采取行政、法律、经济、技术等综合手段,加强管理,以实现永久基本农田的质量、数量、生态等全方面管护。2020年,永久基本农田不少于15.46亿亩。

2、一般耕地

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整理复垦地、休闲地、轮歇地草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涂和海涂。耕地中还包括南方宽小于一米,北方宽小于两米的沟、渠、路和田埂。耕地又可分为灌溉水田、望天田、水浇地、旱地和菜地五种。

3、基本农田

是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基本农田是耕地的一部分,而且主要是高产优质的那一部分耕地。一般来说,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耕地都是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特定保护区域。

综上所述,我们可知道,永久农田保护区可以开发,但是要严格符合国家规定范围内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