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农民应该都知道永久基本农田,这个概念是在08年十七届三中全会时提出来的,就是说对于基本农田实行永久性保护!而且大家都遵循着一个农田的保护红线:18亿亩!
而且不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能改变其用途,当时到2020年18亿亩已经成为过去式,今年现有基本农田为15.46亿亩。其中丢失的部分用做了、道路、工业建设、城镇建设等等,因为这些年来我们一直在失守。
但是现在这些产品可能会进一步的减少挪作他用,甚至是转为商用地。
3月1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明确了省级政府更大的用地自主权。《决定》称,将国务院可以授权的永久基地,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对土地管理法第44条第二款规定的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以及第46条第一款规定的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地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土地征收审批事项,国务院委托部分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首批试点省份为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微、广东、重庆,试点期限一年,具体实施方案与试点省份人民政府致订并报自然资源部备案。
这些规定也就是说现在基本农田不用两级审批,地方政府就可以直接用作建设用地。以后不会再有那么严格的审批拿地手续,极大地方便了各地方的用地灵活性。尤其是试点的这八个省市,建设用地紧张的不行,一直制约着城镇化的大迈进,而现在省内自主规划建设,也不用有着永久基本农田的制约。
那么这次的土地改革由于我们农民来说有什么好处呢?
首先,土地经营更灵活多变,现在鼓励土地流转,大规模流转土地,还有相应的补贴,种养殖种经济作物,更能体现农业的多元化。
其次,土地在我们农民的手中,可能不值什么钱,一年到头就重点庄稼,但是如果你的土地被征用,并且改变土地的性质成为建设用地, 那么你的补偿标准就要按照建设用地的标准来补偿,补偿金会大大高于征用农田的补偿款。
在此就是,如果我们要投资建设集体经济,对于用地的审批就简单的多,时间流程都会少了很多。
虽然还有这样那样的好处,但是不得不说的是粮食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基础,而且我国的粮食并不是很充足。如果农用地一味地减少会造成粮食危机,而且当下我们国家的粮食,不论是进口还是出口,都被人制约着,如果有一天发生了灾难、战争、那时候可能只有粮食才是硬通货。
现在的人家我相信没有几个人有一个月的余粮,就算在农村家里的粮食也不是很多。每次刚打下粮食大多数人都直接卖掉了,留在自家的寥寥无几。这次的疫情相信有好多的人都能感觉到粮食的重要性,有的人家可能就是吃了这顿下顿就没有了。
因此虽然土地改为建设用地的审批权下放了,但我们更不能放任审批,更要抓牢土地红线,保证我们老百姓不饿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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