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防汛防台检查暨隐患大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湖州市迅速行动,梳理防汛防台工作重点,组织相关单位开展防汛防台检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市渔政部门率先打出“三个一批”组合拳,保障渔船安全。
一是集中检查一批。市渔政部门对南太湖新区滨湖街道塘甸水产村和小梅村等重点渔村开展集中检查,执法人员深入长兜港、小梅港等渔船集中停泊地带,实地登船开展渔船主机性能安全及救生防护设备配备等检查,向渔民了解渔船发动机维护保养情况、救生防护设备定期检查情况等,并督促渔民加强安全防范意识,不定期开展渔船安全性能自查,确保生产季节不出事、少出事。
二是随机抽查一批。渔政执法人员对市本级禁渔区范围内西苕溪段、旄儿港段、长兜港段及东苕溪段等水域开展随机巡查,对部分离港外出渔船开展随机抽查,对渔船航行性能、防护设施配备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同时,针对渔船在禁渔期间外出,执法人员进一步向渔船主询问渔船作业内容,检查渔船随船携带捕捞工具情况,排查是否存在携带违规禁用渔具及违反禁渔区规定非法捕捞等情况。
三是重点整治一批。在前期检查和抽查的基础上,对个别渔船未有效配备救生圈、部分渔民航行中未穿救生衣、部分渔船使用塑料面盆代替截污盘等情况开展重点整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渔船,要求渔船主严格按照安全检查相关规定落实整改,配齐救生防护设备,正确配备防油污设施,确保渔船安全和“健康”;并要求渔村等有关单位进一步加强自查自检,做好隐患排查,压牢压实属地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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