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对此,不少网友表达出疑惑:
土地要松绑吗?耕地红线还要吗?今天,为大家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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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权非放水
《决定》来看,这次放权力度较大,但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没有改变,土地管理要求没有放松。
土地审批放权,将给省级政府更多自主权,因地制宜、因城施策以破解项目用地落地难落地慢难题。省级政府将有更大权力自主调整土地利用空间布局,提高审批效率、项目落地效率和土地利用效率,从而改善营商环境、服务产业发展,同时解决农村建设项目落地难、农村土地利用低效浪费等问题。
然而增效并非增量,决定没有对建设用地规模松绑。审批权下放,重在调整布局,提高效率,而非用地规模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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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条红线碰不得
土地审批放权,体现了新的土地管理法要求,深化了放管服改革,赋予地方更大自主权。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的要求没有丝毫放松。委托试点省份必须按要求遵循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原则,按法律政策规定及审查标准规范进行用地审查。
三条红线没有放松,用途管制要求不会放松。生态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仍然是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在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土地供应计划、用途管制约束下,建设用地供应重点仍然是挖存量,控增量。
国家仍从严从紧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如北京实行减量发展,严守建设用地规模底线,至2035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实现减量发展。上海仍然践行总量锁定、增量递减、存量优化、流量增效、质量提高调控思路。
地方上要做的是盘活存量,而非盘算增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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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风险如何防?
用地审批权改革首批试点省份为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这8个省份经济社会发展较快,人地矛盾较突出,改革有望缓解项目落地难问题,但对土地管理部门与试点省份都是一场大考。
自然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改革过程中深层次矛盾、问题和风险可能显露,比如在落实省级政府责任、统筹城乡建设用地、确保耕地占补平衡等要求方面,地方能不能接得住、管得好,要拭目以待。
要赶考的,还有土地管理部门。比如改革会不会造成城市周边耕地加快减少,占而不补、占优补劣?会不会被误读为鼓励省级中心城市扩张鼓励土地财政鼓励房地产业发展,使城市特别是省级中心城市重回蔓延扩张老路?
任何政策的认知、扩散和实施都可能面临诸多风险。必须以严格规范和督察监管为基础,建立规则明晰的责任追究机制。要加紧制定完善负面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防止寻租行为发生;同时要进一步关注农民权利,切实防止减少农村建设用地、农民被迫上楼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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