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取好处费50多万元,为了谋求个人利益给领导送好处费6万元,这个派出所所长过堂受审! 3月18日上午9时,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对玉林市公安局环东派出所原所长谢某涉嫌受贿、行贿案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谢某(大学文化,中共党员,曾任玉林市公安局茂林派出所所长,案发前任环东派出所所长,因疾病取保候审)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如下: 受贿罪 2012年9月至2018年11月期间,谢某(时任玉林市公安局茂林派出所所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多个采石场的老板申请购买***审批过程中,以及对采石场进行治安管理过程中,共收取好处费513258元。其中在对杜某欢、徐某雄等违法人员的处理过程中,杜某欢、徐某雄为逃避处罚,向谢某行贿共50000元。 行贿罪 2015年6月至2016年3月,谢某时任玉林市公安局茂林派出所所长,期间为了谋求个人利益,分两次送给玉林市公安局原局长李某某好处费共60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谢某身为共产党员、公安干警,丧失党性,受贿行贿,该案在当地影响重大。玉州区法院配合玉林市、玉州区纪监委的反腐宣传工作,应纪监委的要求,安排纪监委的干部及公安干警、建行玉林分行领导约65人旁听开庭。 在开庭过程中,玉州区法院充分做好疫情防控,严格做好消毒、安检工作,要求全体参与开庭人员、旁听人员进行登记,测体温、戴口罩,做好防护工作。 法院开庭审理后,将择日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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