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察委员会消息: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决定对新疆新良基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卫政涉嫌行贿犯罪问题立案调查。 据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新疆新良基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位于乌鲁木齐,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商业投资、矿业投资、农业投资等。 记者注意到,李卫政原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2018年1月,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其职务已变为监事。 此外,李卫政在新疆还注册过多家贸易公司,在上海注册过一家经贸公司。 今年1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召开了九届五次全会。3月12日,新疆纪委监委网站公布了全会工作报告。 报告中,在2020年工作任务的第八条明确提出,“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受贿行贿一起查,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23日上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还配发了评论文章《向“围猎”者敲响警钟》。 文章评价:李卫政被立案调查,正是监察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利益链、破除权钱交易关系网的有力之举,也是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的有效之举,为行贿者敲响了警钟,给游走在法律边缘试图“围猎”的观望者以强力警示。 李卫政被立案调查,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从制度化法治化的层面,加强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的实践和探索,以强监督保障党中央关于“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举措的落实落细,为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打了一剂 “强心针”,给守规矩者鼓劲,让打“小算盘”者收心。 “围猎”行为性质恶劣,甘于被“围猎”则严重败坏党风政风,破坏亲清政商关系、损害营商环境,污染社会风气。 李卫政被立案调查再次证明,受贿行贿一起查、让围猎者付出代价决不是“纸上谈兵”,“严”的主基调必将长期坚持,“围猎”和被“围猎”的土壤必将坚决铲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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