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2019年5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会议审议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2019年7月安徽省印发《安徽省实施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行动计划》,国家发展规划纲要和安徽省行动计划均明确要求充分发挥农产品主产区优势,实施现代农业提升工程,建设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2020年5月,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实施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158”行动计划的总体目标,即力争到2025年,每个县(含市、区,下同)至少重点培育1个优势主导产业全产业链发展,建设一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全省建立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类、加工类、供应类示范基地500个;面向沪苏浙地区的农副产品和农产品加工品年销售额达到8000亿元。2020年7月,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158”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提出从2020年开始每年创建100个左右的省级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类示范基地的任务。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0〕6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158”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农规函〔2020〕658号)和《亳州市实施长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行动方案》(亳发〔2019〕15号)精神,高起点建设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为亳州市农业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制定《亳州市加快建设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实施方案》。 三、文件起草过程 2020年9月,市农业农村局组成调研组赴三县一区开展调研,并于10月下旬起草《亳州市加快建设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书面征求了各县区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及市发展改革委等20家单位的意见,市发展改革委等19家单位无意见。市财政局提出的2条修改意见均采纳。2020年12月9日,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所提意见全部采纳。2020年12月10日,市市场监管局进行了公平性竞争审查,所提意见全部采纳。2020年12月14日,《实施方案》经市政府第17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并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完善。 四、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主线,推进落实省“158”行动计划,按照“一县一业(特)”全产业链示范创建要求,构建完善的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到2025年,每个县区至少重点培育1个优势主导产业全产业链发展;全市建立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类、加工类、供应类基地40个以上,通过基地创建,每个生产、加工、供应类基地产值年增长率10%以上,基地农产品及加工品沪苏浙地区销售额年均增长10%以上;面向沪苏浙地区的农副产品和农产品加工品年销售额达到500亿元。 五、主要内容 (一)建设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因地制宜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按照设施蔬菜、优质专用粮食、中药材和肉羊产业等产业分类,各县区依据资源禀赋,大力推进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培育以特色产业为基础的“一村一品”示范村镇,每年创建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2个以上。全面推进农业生产全域绿色化,持续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大力推广“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生态发展模式;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强化农膜回收利用,开展全生物可降解地膜试验示范。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抓好农业投入品监管,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推进绿色优质农产品质量认证,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认证,实施农产品安全保障工程,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推进智慧农业综合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落实农产品带标带码上市。 (二)建设绿色农产品加工集聚区。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加快中药养生保健食品等功能性产品的开发和推广;培育主食加工产业集群,扩大休闲营养食品生产规模;发展冷鲜肉、分割肉,加快休闲肉制品开发;发展净菜配送、罐装食品、果蔬脆片、果蔬饮料等,积极开展尾菜综合利用。培育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鼓励本土大型龙头企业组建大型企业集团和具备条件的成长型企业上市融资;实施“龙头企业”培育工程,形成一批产值过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深入推进“四送一服”双千工程,落实扶持政策,创优“四最”营商环境;面向长三角承接产业转移,引进一批农产品加工强企。实施农产品加工园区提升行动,围绕产品精深加工,加大“靶向式”招商力度;强化园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配套等支撑能力建设;积极发挥农产品加工园、中药材加工园区示范带动作用,力争到2025年纳入省“158”行动计划的重点农产品加工园区产值超300亿元,园区规上农产品加工产值年增长率保持10%以上;打造一批农产品加工产值达50亿元、100亿元以上的加工园区。 (三)建设绿色农产品物流供应平台。加强市场和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建立规范一批优质农产品产地市场;创新“市场+企业”模式,就地就近建设容量配套的冷库等物流设施;打造一批覆盖范围广、带动能力强、设施齐全的农产品、食品物流园区;加强与沪苏浙电商企业、连锁超市等合作,共建直达长三角快速高效鲜活农产品物流圈。优化升级农村电商。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助力农产品稳产保供。搭建农产品产销对接平台,面向长三角销产品、塑品牌、建渠道、招项目;加快发展长三角一体化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面向沪苏浙开展联合推介活动,大力培育壮大农村经纪人队伍,发展订单和定制农业,扩大产销对接。 六、推进举措 一是培育基地实施主体。择优选择基地建设主体,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农业人才联合培训计划。二是实施品牌塑造工程。培育“亳”字号知名品牌,打造一批在长三角地区乃至全国叫得响、有影响力的农业区域公用品牌;各县区围绕全产业链发展,培育若干个知名企业品牌或产品品牌;建立完善的品牌培育、发展、保护体系,强化商标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加大品牌建设支持力度,搭建宣传推介平台。三是健全资金投入机制。统筹优化整合涉农资金,重点支持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示范基地建设。每个通过省级认定的基地,奖励基地实施主体市级财政资金100万元。落实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四是强化要素支撑保障。加快建立新型经营主体支持政策体系和信用评价体系,严格落实新型经营主体设施用地、融资贷款等扶持政策。扩大对农业主体担保总额,执行政策性担保费率。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提标扩面,鼓励开展特色农产品保险。鼓励和引导资质好的基地建设主体上市融资。落实税收、用电等优惠政策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七、组织保障和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亳州市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力量积极支持的工作机制。二是完善扶持政策。对生产基地发展、示范基地创建、“一县一业(特)”创建、长三角市场开拓等予以资金支持。市级、各县区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结合实际,制定出台相关扶持政策措施。三是强化调度考评。按月开展督查调度,制定长三角地区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工作评分标准,并将评分结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内容。 方案中还列明了亳州市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制定了亳州市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工作评分标准。 原文链接:http://xxgk.bozhou.gov.cn/OpennessContent/show/17183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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