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决定制作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农膜回收宣传视频。为做好相关工作,拟通过采取比选的方式确定视频制作服务商,特公告如下:
一、比选人资格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以及营业执照,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主体。
2.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未被“信用中国”或“湖南信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已届满)。
二、资金预算
预算10万元。
三、服务要求
(一)总则
1.比选人是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实体,有明确的法律地位。
2.比选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3.比选人独立承担视频制作服务,不得转包、分包。
(二)比选人及人员、设备要求
1.业绩与能力证明
(1)比选人具有与所申请承担的视频制作任务相适应的工作经历和能力,在近3年内应开展了相关业务。
(2)比选人提交过去3年内参加的、与所申请承担的视频制作任务相关的能力验证材料。
2.人员
具体制作团队负责人、主创人员有从业经历,配音人员持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一乙等级以上(含)证书。
3.设施设备
视频画面为1080(超高清)。画面比例为16:9。视频输出格式为MP4或AVI。后期音乐为立体声双声道。
4.其他商务要求
(1)视频版权为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所有,比选人不得侵犯所有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任务完成后),比选人保证视频内容没有侵犯第三方版权。
(2)合同款项支付方式和条件:合同款项由国库集中支付。制作任务全部完成后,按照财务要求付全部合同款。
(3)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视频制作任务,视频时长5~7分钟。
四、报名和比选文件领取时间
2021年11月3日—2021年11月5日(工作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有意参加比选的合格参选人可在上述时间内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营业执照(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报名(报名资料加盖公章),到湖南省农业农村厅二办421室领取比选文件。
五、比选时间及地点
比选文件(一式3份)。递交截止及比选时间:2021年11月8日上午10:30,比选地点:湖南省农业农村厅二办六楼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地址:长沙市教育街66号
联系人:刘长宏
联系电话:13975195987
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处
2021年11月2日
原文链接:http://agri.hunan.gov.cn/agri/xxgk/tzgg/202111/t20211102_209649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