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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日报:把紧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的最后一道关
2021-11-08 来源: 作者:

  为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规范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关于统一验收考核的有关要求,农业农村部研究制定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农建发〔2021〕5号,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21年9月3日印发实施。近日,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邀请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相关负责人就《办法》的有关要点做解读。

  1.《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总书记在去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建设高标准农田,真正实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总理提出明确要求。竣工验收是把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质量的最后一道关,关系重大。2019年,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对竣工验收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为进一步细化相关要求,规范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农业农村部研究制定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

  2.《办法》有什么特点?

  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统一”。本轮机构改革后,农田建设形成统一管理的新格局。按照“统一验收考核”的有关要求,农业农村部在各地实践基础上,充分借鉴相关部门已有工作的成功经验,研究制定了《办法》,在全国层面统一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验收要求。二是“明确”。《办法》在《项目管理办法》有关原则性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项目竣工验收的责任主体、程序方法、条件要求、监督检查和工作纪律等有关内容,按验收工作流程明确了具体的操作要求,有效提升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规范化程度。三是“衔接”。按照“老项目老办法,新项目新办法”的原则,《办法》提出,对2018年机构改革以前立项实施的项目,规定仍按照原有的竣工验收办法组织验收,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加强与项目原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相关工作,确保相关工作顺利过渡。

  3.《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办法》共分为五章。第一章“总则”,主要阐述了制定依据,明确了竣工验收的定义、职责分工及适用范围。第二章“竣工验收依据和条件”,提出项目竣工验收五方面依据以及申请竣工验收项目应满足的六项条件。第三章“竣工验收程序和内容”,明确了项目竣工验收程序、竣工验收内容、竣工验收信息公开公示等要求。值得一提的是,为推进项目验收工作,《办法》明确规定,要在项目完工后半年内组织完成竣工验收工作。第四章“监督管理”,提出竣工验收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有关工作纪律和要求,积极配合审计和监督检查,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第五章“附则”,对《办法》的实施时间等予以明确。

  4.《办法》适用范围是什么?

  《办法》适用于中央财政资金以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投入的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自主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5.申请竣工验收项目应满足哪些条件?

  申请项目竣工验收,应满足6项条件。一是按批复文件完成各项建设内容并符合质量要求;二是主要设备及配套设施经调试运行正常,达到项目设计目标;三是各单项工程已通过四方验收并合格;四是已完成项目竣工决算,具有相应的审计报告;五是项目有关材料齐全、完整,已完成项目有关材料的分类立卷工作;六是已完成项目初步验收。

  6.项目竣工验收的主要程序是什么?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应按照以下程序开展。一是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初步验收,出具初验意见,编制初验报告等。二是经初验合格的项目,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向项目审批单位申请竣工验收。三是项目审批单位收到项目竣工验收申请后,通过组建验收组等方式开展竣工验收工作。四是项目审批单位依据项目竣工验收情况报告,出具项目竣工验收意见,核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对竣工验收不合格的,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开展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再次按程序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7.《办法》提出了哪些时间要求?

  《办法》规定,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完工后应在半年内完成竣工验收工作。项目审批单位在收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的项目竣工验收申请后,一般应在60天内组织开展验收工作。

  8.怎么加强对竣工验收工作的监督?

  竣工验收过程中,验收组要按程序规范开展竣工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一是要主动听取项目区所在村委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等有关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二是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对项目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自觉防范廉政风险。三是验收组成员与被验收单位或验收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四是在项目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后,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应当在项目区设立规范的信息公示牌,将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立项年度、建设区域、投资规模等信息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9.如何贯彻落实《办法》?

  一是加强宣传。通过网站、报纸、公众号等渠道,宣传解读《办法》,主动答疑释惑,回应各方关切。二是开展培训。对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从事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的人员开展培训,详细讲解和说明《办法》的重点内容,帮助准确理解和把握《办法》的内容和要求,确保顺利有效实施。三是督促各地出台相应制度。已出台竣工验收制度的省份要按要求进一步完善,还未出台的要尽快制定实施细则,不断提升项目建设质量,高质量推进农田建设工作。(农民日报 芦晓春)


原文链接:http://www.hljagri.org.cn/nydt/nydtgn/202110/t20211013_82343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