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3日,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度要求和兴安盟改革工作部署,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站长沙磊一行4人对阿尔山市天池镇,明水河镇三个行政村的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和2020年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项目的具体落实情况开展了检查验收。阿尔山市农牧技术推广中心工作人员陪同。 验收组根据盟级验收评价标准,按照《苏木镇和嘎查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验收评价表》的评估内容和评估指标逐项进行考核评分。翻阅各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档案资料,实地察看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及合作社运行情况。验收组表示,对阿尔山市能够有序有步骤的开展产权制度改革、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档案资料完善等相关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下一步,阿尔山市农牧技术推广中心将严格监管各村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和合作社的运行,进一步完善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查漏补缺,及时总结改革经验,巩固改革成果,激发乡村振兴活力,确保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再上新台阶。 原文链接:http://nmj.xam.gov.cn/xamagri/1023721/1023756/qxdt84/4636780/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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