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省级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和种子(苗)繁育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吉农种发〔2021〕18号)要求,2021年10月15日,我厅组织有关专家对全省申报的省级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和种子(苗)繁育基地申报材料进行了资质条件评审。与会专家听取申报单位汇报、核验申报资料、提出质疑与讨论等程序后进行审核。认为吉林省农业科学院、吉林省蔬菜花卉科学研究院、吉林省农作物新品种引育中心、长春市农业科学院、吉林农业大学及其联合吉林黑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润霖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申报的10个作物种质资源中心(库、场、区、圃)符合申报条件,同意认定为省级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单位。认为通榆县农业农村局、长春市双阳区农业农村局、公主岭市农业农村局、抚松县人参产业发展中心、敦化市农业农村局推荐申报的7个作物种子(苗)繁育基地符合申报条件,同意认定为省级作物种子(苗)繁育基地。特此公示。 公示期: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月26日。 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提供佐证材料。逾期或不按要求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431-88906204 联系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486号,省农业农村厅种业管理处 附件:吉林省省级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和良种繁育基地认定公示附件1、附件2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0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agri.jl.gov.cn/zwgk/tzgg/202110/t20211020_82530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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