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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公告 第10号
2021-11-08 来源: 作者: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主体责任 开展农业种质资源登记工作的通知》(农种发〔2020〕2号)和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 开展农业种质资源登记工作的通知》(沪农委〔2020〕311号),经单位申请、区级初审、相关单位组织考察、评估及社会公示,确定上海市梅山猪保种场等10家单位为本市第一批市级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承担相应种质资源保护主体责任,种质资源保护单位主要负责人由依托单位主要负责人兼任。

  特此公告。

  附件:上海市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第一批)名单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9月29日

  附件:

  上海市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第一批)名单

  序号

  保护单位名称

  依托单位

  1

  上海市梅山猪保种场

  上海市嘉定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

  上海市浦东白猪保种场

  上海浦汇良种繁育科技有限公司

  3

  上海市沙乌头猪保种场

  上海市崇明区种畜场

  4

  上海市枫泾猪保种场

  上海沙龙畜牧有限公司

  5

  上海市上海白猪保种场

  上海市农业科学院

  6

  上海市长江三角洲白山羊(崇明白山羊)保种场

  上海崇明园都畜牧养殖有限公司

  7

  上海市湖羊保种场

  上海永辉羊业有限公司

  8

  上海市浦东鸡保种场

  上海浦汇浦东鸡繁育有限公司

  9

  上海市新浦东鸡保种场

  上海市农业科学院

  10

  上海市申鸿七彩雉保种场

  上海欣灏珍禽育种有限公司

  


原文链接:http://nyncw.sh.gov.cn/zzy/20211011/c965a63e2537441cbb293fda0539b2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