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精神,按照各照片岗位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的原则,相关人员进行体检。现将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和体检时间 1、体检对象:(见附件) 2、体检时间:2021年9月27日上午(星期一) 二、体检标准 参照“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的体检标准”。 三、有关要求 (一)请体检对象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体检费由医院按核定的标准收取,考生自理。 (二)入围体检人员务必于9月27日上午8:30前到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新华南路办公区907室报到,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视同自动放弃(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408号,乘公交车68、7、35、528A路在区医院站下车往北走100米即到;乘931、36路在龙泉街站下车往南走200米即到)。 四、注意事项 (一)体检对象体检前请注意休息。24小时内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空腹不要吃早餐(禁食8至12小时),孕妇及女性月经期者请事先告知体检医生。 (二)体检对象须服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遵守医院相关规定,家长、亲属或朋友一律不得陪同体检,不得与体检医生及工作人员单独接触。 (三)体检结果异常将按规定要求复检,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垚 联系电话:0991-8551027 附件: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单位工作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附件: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单位工作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1年9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xinjiang.gov.cn/nynct/gsgg/202109/c7660961bc7b4c8e854454799ebcd41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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