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家住江苏南京的李先生最近为了儿子办驾照的事头疼不已。他的儿子李方在中学时曾经因为精神疾病,在南京脑科医院进行过治疗并痊愈,之后也一直正常的工作学习。李方在2002年考取了驾照,现在正面临换证,但是南京市车管所却以有精神疾病为由要求南京市脑科医院为李方开一个诊断书证明已经康复。但医院表示无法开这样一个证明。
李先生告诉记者自从儿子14岁治愈出院后一直与常人无异,并且拿取驾照的12年里没有出过一次交通事故,之前换照也没有要求出具精神健康证明,他不明白为什么这次换驾照需要开证明。
李先生:他说你诊断书开不了我就不好给你换证,这不是给我出难题吗?
对于李先生的疑问,南京市车管所考核科金灿灿科长向记者解释,按照机动车驾驶执照申领和使用规定的要求: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病等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之所以之前能换今年却不能正常换证,是因为车管部门在核查时发现驾驶人信息中2010年上传了一份有关驾驶人患有精神疾病的信息:
金灿灿:在今年14年换证核查中,我们发现一条公安机关系统记录中发现他有精神病史。对申请人身体条件是否合适驾驶机动车,要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或者省级卫生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诊断。
在车管所调取的李方个人信息里,记者看到的确注明为精神病人员。而对于这样的信息,李先生表示不能接受,他认为儿子既然已经完全痊愈就不应该在个人信息里做这样的注明。他担心由此会影响儿子以后的工作生活。对此,南京市六合区西厂门派出所赵教导员表示,这是公安机关对居民各项信息的正常采集工作。如果李方精神鉴定没问题,公安机关可以考虑进行备注或申请撤销精神病登记信息。
赵教导员:公安内部平台的数据只是对这个人基本情况的一个掌握,一些重大疾病我们要掌控的,脑科医院救治的人群是我们掌控的人群。如果我们对这个事情负责的话,你去做一个精神评估。
车管所和派出所都提出李方必须先做精神鉴定。但南京脑科医院医务处谭俊华医生表示医院不可能开具这样的证明。
谭俊华:我们只能说你来就诊,我们告诉你需要治疗。我们没有说人来了评估你没有病,我们没有这个鉴定。
谭医生建议李先生到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去咨询,司法鉴定所韩臣栋主任却表示司法鉴定也不能对是否有精神疾病进行鉴定。
韩臣栋:我们做的是司法精神病鉴定,是解决精神病人相关法律问题才是我们的工作,至于这个人有没有精神病不是我们的工作,是临床的工作。
无奈之下,李先生为李方在脑科医院精神科挂了号做了精神疾病方面的检查,经过各项精神方面检查,李方各项精神指标都正常,但医生表示只能在报告中注明没有发现异常,还是不能写没有精神疾病。记者看到诊断证明上只写有:目前未发现明显的精神疾病。
车管所金警官表示,这样的检查结果有些模棱两可,但她表示,接下来车管所将会与医院方面进行了解和对接,尽快解决李方是否能换领驾照的问题。
其实,这并不是要开“无精神病证明”却多处受阻的个案,不仅是江苏,其他省份也发生过类似的事件。
根据媒体报道,2013年,河南洛阳有着20年驾龄的张师傅想要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当时对他要求准备的材料中,有一项证明就是“无精神病”,但他却为这张证明奔波了近10家医院,最终没有一家能够出具。究其原因,洛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河南省首家二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医院医务科科长吴光线给出了这样的解释:
吴光线:2013年《精神卫生法》出台了,国家明确规定有:招飞、征兵这些国家特殊行业需要做心理测验,其他的都不能做。不能以健康为目的任何一个精神病学鉴定,这是法律上有明确规定的。咱那个司法鉴定必须是公检法委托,不针对个人。
吴光线表示,任何疾病的诊断都是十分慎重的,但是由于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精神类疾病的诊断更是慎之又慎,绝不是靠简单的体检就可以下定结论。
吴光线:精神科这个不可能说,见上一面就说明他有病没病,这个诊断是非常谨慎的,这个帽子一带是一辈子。(江苏台记者王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