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省农业农村厅党组召开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第四次全体会议。会议由厅二级巡视员王晓春主持,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孙化库参加会议并讲话。会议听取前期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巩固深化工作任务。会议强调,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和省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部署要求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在学习领悟上再深入,在宣传推进上再用力,在知行合一上再加劲,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取得实效。厅党组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我为群众办实事”相关29家单位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参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时重要讲话;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一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在青海考察期间的重要讲话;在西藏考察期间的重要讲话;省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贾玉梅同志在全省“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 会议指出,要领导干部带头学。发挥党组成员和机关各处室、直属各事业单位负责人“火车头”作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带动全厅形成学习“七一”讲话精神的浓厚氛围。要全员覆盖广泛学。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把总书记“七一”讲话纳入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和党员教育培训的重要方面,广泛组织学习讨论,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以史为鉴、开创未来提出的“九个必须”,深刻理解精髓要义,自觉响应习近平总书记的伟大号召。要应知应会测试学。要认真对待理论测试,提高政治站位,提高参与学习的积极性,切实在增强学习“七一”重要讲话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上做足文章,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新方位、时代新变化、发展新要求,在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指引下把党史学好、学深、学透、学实,学出成效。要联系实际结合学。把学习“七一”重要讲话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同加强和改进厅系统党的建设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坚持为民办实事,切实抓好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把学习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焕发出的热情,转化为做好工作的强大动力。 会议要求,要用好红色资源。要继续用好红色资源,通过诵读红书、歌唱红歌、观看红色影视、聆听红色故事等多种形式,始终把理想信念之火“烧得旺旺的”,在党史学习中坚定信仰、砥砺品格。要传承革命精神。要继续学习和弘扬龙江人不畏风雨、砥砺前行的优良传统,全面领会和准确把握东北抗联精神、大庆精神、铁人精神、北大荒精神“四大精神”的丰富内涵,将初心与使命铭刻于心,用实际行动践行龙江精神,激发信心、凝聚力量,续写农业农村工作新篇章、创造新辉煌。要坚守舆论阵地。要树立正确党史观,时刻绷紧意识形态这根弦,准确把握党的历史发展主题和主线、主流和本质,加强阵地管理、属地管理。建设、管好、用好各类宣传思想阵地,强化对厅公众账号、信息官网的监督检查,健全党史学习教育信息报送机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的主动权、话语权,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主动抢占思想阵地制高点,打造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据地”和“桥头堡”,确保党史学习教育的政治性严肃性。 会议强调,要强化政治自觉。要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化对党的性质宗旨的认识,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保持党的鲜明本色。要准确把握三农要求和群众需求,在群众“急难愁盼”上再聚焦、在推进办实事力度上再加大、在建立长效机制上再深化,推动实践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要强化责任担当。要从最困难的群众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从最现实的利益出发,敢于向矛盾难题叫板,拿出真抓实干的硬招实招,办好办成更多民生实事,用责任和担当回应各方面关切,回应群众所需所盼。要强化为民情怀。要把实践活动作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践行党的根本宗旨的最直接检验,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始终把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时刻秉持“实践活动中能为群众做些什么,实践活动结束后能为群众留下什么”的工作理念,用心用情用功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把为民情怀体现到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要强化对标对表。要盯住办实事台账,说了就要办,办就要办好,确保干一件、成一件。加强督办推进和跟踪问效,对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进行定点督导、限时督办,确保在规定期限内项项落实、件件交账。要强化开门办实事。要把实践活动作为群众满意工程,把群众观点、群众路线落实到各个环节和具体行动中,从群众需求起步,到群众满意为止。要强化督导检查。把为群众办实事作为督导重点,盯住台账项目清单落实情况、盯住办实事质量和效果、盯住群众意见和评价,实施全过程督促指导。要坚持从严从实,把督导工作做扎实、做深入、做细致,及时发现问题、校准偏差,对推进不实不力、成效不明显的,该指出的指出、该纠正的纠正,确保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原文链接:http://www.hljagri.org.cn/nydt/nydtwn/202108/t20210827_821600.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