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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大力支持“菜篮子”,以保持稳定的生产和供应。
2020-03-10 来源: 作者:

目前,我国正处于预防和控制新发肺炎疫情的关键阶段。为了确保“菜篮子”的顺畅流动和稳定价格,财政部最近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日前,财政部农业农村司司长接受记者采访,介绍

目前,我国正处于预防和控制新发肺炎疫情的关键阶段。为了确保“菜篮子”的顺畅流动和稳定价格,财政部最近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日前,财政部农业农村司司长接受记者采访,介绍了中央政府支持“菜篮子”稳定生产、保障供应的相关政策措施。

问:在新一轮肺炎流行期间,中央政府出台了哪些有针对性的财政支持政策和管理措施,以充分确保“菜篮子”产品的供应和价格稳定?

答:受新官肺炎疫情影响,春耕、农业生产和流通以及部分地区“菜篮子”产品销售受到一定影响。为了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财政部及时出台了相关临时救助措施。农业和农村事务部会同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发布了《关于在新皇冠肺炎疫情防控中有效支持农产品稳定生产和供应的通知》,支持和确保各地做好春耕准备,稳定农业生产,确保“菜篮子”产品有效供应,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具体包括:一是减免农业熊公司的担保费。2020年,国家农业担保公司将对国家省级农业担保公司的再担保业务收取一半的再担保费。各地将结合实际情况,出台政策性信用担保业务担保费减免措施,以降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相关新型农业经营者的融资成本,更好地解决新型农业经营者的融资问题。二是安排14亿元农业生产紧急救助资金,支持水稻、小麦等主要农作物病虫害和甜菜夜蛾的防治,对湖北省及其蔬菜病虫害防治给予适当支持。三是加大对农产品冷藏保鲜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改善田间冷藏保鲜设施,不断增强农产品生产供应的灵活性和抗风险能力。第四,要统筹考虑湖北等重点地区的防疫和控制任务因素。2020年,中央政府在安排农业生产发展基金等转移支付时,将向疫情的重点地区倾斜,以促进农业生产的恢复。五是督促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大地方财政资金统筹力度,结合实际支持“菜篮子”产品生产企业完善安全防护措施,支持大型蔬菜生产经营单位提升生产供应能力,切实支持春耕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同时,要求地方财政、农业和农村部门切实提高政治地位,强化责任,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确保政策尽快有效。

问:中央政府采取了哪些政策和措施,各级政府投入了多少实实在在的资金和资金来支持更有针对性的工作,以加快恢复生猪生产,稳定猪肉价格,预防和控制非洲猪瘟疫情,稳定生猪生产?

答:自非洲猪瘟爆发以来,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部署要求,中央政府决定采取进一步措施,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维护经济稳定。

为了应对非洲猪瘟疫情的影响,积极支持生猪稳定生产和供应,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定和部署,2019年9月,中央政府及时出台了六项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包括实施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贴政策,扩大对种猪和规模化猪场的临时贷款贴息支持范围, 加大对大县生猪转移的激励力度,扩大生猪保险覆盖面,实施生猪良种补贴,加强省级统筹。 政策实施以来,取得了积极成效,为扭转生猪产量下降趋势、促进生猪复苏、保障市场供应提供了有力支持。12月,财政部农业和农村司会同农业和农村事务部计划财务部、农业和农村事务部畜牧兽医局下发了《关于加强支持稳定生猪生产和供应政策实施的通知》,对定期调度政策的实施进行了具体部署和安排,建立了定期调度机制,及时掌握了地方政策的落实情况。

按照计划,截至2020年1月底,各级财政已落实上述相关政策,支持资金超过171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支持118亿元,地方政府支持53亿元。一是实施强制扑杀非洲猪瘟补贴资金14.55亿元,向农场(户)发放补贴12.81亿元,涉及农场(户)7930个,扑杀生猪97万头。二是安排4.44亿元贴息资金用于种猪场和大型养猪场,涉及贷款521.42亿元;第三,中央财政安排37.73亿元用于大县生猪转移,1.37亿元用于支持428个大县生猪运输车辆净化中心建设。四是实施生猪良种补贴3.71亿元;五是实施保费补贴68.32亿元,涉及母猪和育肥猪2.84亿头,补偿金额112.66亿元。第六,除中央财政支持外,省、副省级政府还积极安排41.06亿元生猪支持资金,主要用于补贴养猪场建设和生产恢复、引进良种猪、保护地方猪种资源、防控非洲猪瘟。

问:为帮助养猪企业度过难关,有效稳定生猪生产,确保猪肉市场有效供给,财政部出台了哪些支持政策?政策是如何实施的?

答:为帮助养猪企业渡过难关,有效稳定生猪生产,确保猪肉市场有效供给,中央政府鼓励和支持各地开展有针对性的政策性农业信用担保服务,对种猪场和大型养猪场提供短期贷款贴息支持。2019年5月,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种猪场和大型养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补贴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对有种畜种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包括地方猪场)和年产5000头以上的大型养猪场给予短期贷款贴息支持。贴息范围为相关企业购买饲料、母猪和仔猪的生产营运资金,贴息原则上不超过2%,贴息期限为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为应对非洲猪瘟的发展形势,9月份,财政部、农村事务部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相关配套工作的通知》,将贷款贴息政策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并适当扩大贴息范围,包括符合种猪场和规模化猪场要求的新建和扩建猪场的建设资金。

按照计划,截至2019年12月底,国家各级财政部门共拨付4亿元利息补贴资金用于种猪场和大型养猪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