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中共黑龙江省委举行解读《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新突破的决定》新闻发布会,会上,省财政厅厅长高大伟就财政部门如何保障乡村振兴资金需求,在解决“钱从哪里来”问题上有什么考虑和具体措施等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高大伟说,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聚焦推进全省实现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出了“12545”的重点任务,为做好全省财政支农工作指明了方向,这也是未来一段时期财政部门的重点工作。下一步,财政部门将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全会精神,以实现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为总抓手,围绕聚财、理财职能,重点在以下五个方面解决好“钱从哪里来”问题。 一是积极加大对上争取力度。近年来,中央财政安排我省农业生产发展、黑土耕地保护利用、农田建设补助、对农民的补贴、产粮大省产粮大县奖励等资金规模一直位居全国前列。下一步,我们将立足龙江资源禀赋和乡村振兴实际,从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出发,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积极做好对上争取工作,努力争取国家对我省农业方面更大支持。 二是统筹利用好涉农资金。2020年,我省用于“三农”领域资金总规模达到1310亿元,约占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四分之一,为全省农业农村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下一步,我们将聚焦“三农”发展关键环节,把更多的资金统筹用于农业农村领域,大力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秸秆综合利用、黑土耕地保护、现代种业提升、农业科技创新等工作,集中财力办大事。 三是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债券作用。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对加快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对比看,以前我省债券资金用于农业农村领域相对较少。2021年,我们在国家政府债券控制限额内,逐渐加大了债券资金用于农业农村额度,截至目前,全省农业农村领域债券投入达到59.9亿元,是去年的近2.5倍。今后一段时期,我们将继续保持政府债券的投入力度,逐渐把更多的债券资金用于支农领域。 四是用足用好土地出让收入政策。国家要求,到2025年全省土地出让总收入至少8%、土地出让收益至少50%,用于农业农村领域。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加大此项政策的兑现力度,切实做到土地出让收入“取之于农、主要用之于农”。 五是撬动和引导金融与社会资本投入。总的看,全省“三农”投入主要以政府投入为主,金融与社会资本投入相对不够多,但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的有序推进,各类主体投入农业农村的积极性不断提高。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导作用,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农业农村,助力我省加快实现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孙英鑫) 原文链接:http://www.hljagri.org.cn/nydt/nydtsn/202108/t20210825_82150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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