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要求,我局制定了《张家口市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张家口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16日
张家口市农业农村局
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第二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根据《中共张家口市委办公室、张家口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口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张办发〔2021〕9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农业农村部门整改方案。
一、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整改工作
(一)反馈问题:市农业农村局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推进不足。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多发,分散、零星养牛、养羊、养猪比较普遍,不能及时有效收集处理粪便污水,环境污染严重,给周边群众生活带来诸多不便,群众意见较大。《张家口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2019年全市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全部配套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督察发现,2019年底有3家未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2020年7月有5家未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
(二)整改目标: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
(三)整改措施: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一是坚持普法宣传与典型宣传相结合,着力提高畜禽养殖从业人员的遵纪守法意识。二是推广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技术。督促企业业主、养殖大户落实主体责任,及时配套粪污处理设施设备,着力确保粪污设施设备运行使用,杜绝畜禽养殖污染物对外排放。
(四)责任单位:张家口市畜牧技术推广站。
(五)责 任 人:张宝清、郭田顺。
(六)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推进。
二、废弃农膜回收利用整改工作
(一)反馈问题:标准农膜使用未实现全覆盖,张家口市2019年共使用地膜5986.7吨,其中标准地膜4337.3吨;2020年共使用地膜5318吨,其中标准地膜4323.7吨。
(二)整改目标:逐步提高标准厚度地膜使用比例。
(三)整改措施:加强对国家新颁布的地膜生产标准的宣传,大力推广应用标准厚度地膜,保障地膜可回收性。一是引导和监督农用薄膜销售者不得采购和销售未达到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农用薄膜,不得将非农用薄膜销售给农用薄膜使用者,并依法建立销售台账。二是引导农用薄膜使用者按照产品标签标注的期限使用农用薄膜。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使用者依法建立农用薄膜使用记录,如实记录使用时间、地点、对象以及农用薄膜名称、用量、生产者、销售者等内容。农用薄膜使用记录至少保存两年。
(四)责任单位:张家口市农业环境与农产品质量管理站。
(五)责 任 人:乔发、郭秀丽。
(六)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推进。
三、化肥减量增效整改工作
(一)反馈问题:化肥使用量不减反增,2019年全市化肥使用量较2018年增长0.2万吨。
(二)整改目标:实现化肥使用量零增长。
(三)整改措施:推进化肥减量增效。一是制定化肥减量增效方案,扎实做好全市化肥农药使用量持续负增长工作,促进化肥减量增效。二是促进有机肥资源利用,核心产区有机肥用量提高20%以上。三是促进土壤质量提升,土壤酸化、次生盐渍化等问题得到有效改善。四是强化科技指导。聘请省市级专家担任专家组顾问,结合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提出分区域、分作物的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方案,完善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开展技术研究、试验示范推广。
(四)责任单位:张家口市土壤肥料工作站。
(五)责 任 人:梁新盼、苏武臣。
(六)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推进。
四、坝上地区地下水压采整改工作
(一)反馈问题:2019年坝上地区地下水开采量1.14亿立方米,虽完成省下达的年度地下水压采任务,但未实现采补平衡,仍超采1100万立方米。
(二)整改目标:配合市水务局全面完成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任务。
(三)整改措施:实施旱作雨养项目。到2020年底,坝上地区全面完成40万亩水浇地退减任务。其中张北县9万亩、沽源县6万亩、康保县12万亩、尚义县11万亩、察北管理区1万亩、塞北管理区1万亩,减少地下水开采量0.48亿立方米。
(三)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科。
(五)责 任 人:李万宇、吴志勋。
(六)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推进。
五、劣质散煤管控整改工作
(一)反馈问题:《张家口市劣质散煤管控专项工作组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牵头单位,2020年仅组织召开过一次联席会议,对散煤管控工作组织部署不力,没有形成对散煤的有效管控和销售行为的有力震慑。督察发现,张家口市农村广泛存在夜间兜售、跨县(区)销售、电话售煤、拼车分售等散煤销售行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有采取有力有效措施进行管控和打击,禁售散煤成为一纸空文。尚义、康保、崇礼、察北、塞北、沽源等多个县(区)均存在查处劣质散煤未立案处罚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此未进行有效督导,没有将压力传导到县级监管部门。张家口市经营性单位未被纳入管控范围,成为监管盲区。督察组在怀来县、张北县、万全区、宣化区、下花园区等县(区)发现20多家超市、门店、民营企业等经营性单位使用散煤取暖。
(二)整改目标:做好农村地区洁净煤需求摸底工作,配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劣质散煤管控整改工作。
(三)整改措施:
做好洁净煤确村确户数据统计工作,开展进村入户督导、抽查,加大安全宣传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同时积极安排对元旦、春节两节期间返乡的农户进行摸底,建立台账,及时进行安全宣传和一氧化碳报警器发放,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实现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四)责任单位:市新能源办公室。
(五)责 任 人:李生、张国军。
(六)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推进。
原文链接:http://www.zjk.gov.cn/nyncj/content.jsp?contentId=139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