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您的位置: >首页 -> 聚焦

TOP

[政策解读]农村有机遇,百万新农业主体再次获得支持
2020-03-10 来源: 作者:

几天前,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发布了一份引起各类新农业经营者注意的文件。该文件的全称是“新型农业经营者和服务提供者高质量发展计划(2020-2022)”。 记者梳理发现,该规划提出了家

[政策解读]农村有机遇,百万新农业主体再次获得支持

几天前,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发布了一份引起各类新农业经营者注意的文件。该文件的全称是“新型农业经营者和服务提供者高质量发展计划(2020-2022)”。

记者梳理发现,该规划提出了家庭农场培育与发展项目、农民合作能力增强项目、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创新增强项目,并将从财政、金融保险、土地利用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

直接和间接参与规划的农民数量巨大。根据该计划,新型农业经营者和服务提供者包括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社会服务组织。根据农业和农村事务部的统计,全国有近60万个家庭农场,217.3万个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37万个从事农业生产托管的社会服务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总数超过300万个,每一种新型主体都涉及众多农民,成为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为什么培养和支持新学科如此重要?随着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就业。2亿多农村承包农民的就业和管理状况在不断变化。“谁来耕种土地,怎样把它种好”的问题日益突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服务组织和其他新型农业商业实体和服务实体植根于农村,为农民和农业服务。他们在解决谁来耕种土地和提高农业生产和经营效率的问题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业内人士认为,目前,我国新型农业管理和服务主体的培育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发展不平衡、力度不够、力度不够等问题,难以满足农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要求。

——从自身发展水平来看,仍存在基础设施落后、经营规模小、集约化程度低、产业链不完整、管理理念不先进等问题。家庭农场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一些农民合作社没有以标准的方式运作。社会服务组织不能提供足够的服务,其服务领域没有得到足够的扩展。

——从外部环境来看,各类新型农业经营者和服务提供者融资难、融资贵、风险高的问题依然突出。财政、税收、金融、土地使用等配套政策不够具体,倾斜不够强烈。各地区农业和农村部门的引导和服务能力亟待提高。

[政策解读]农村有机遇,百万新农业主体再次获得支持

这门新学科如此重要,但它的发展仍面临许多不足和制约。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文件提出三个主要项目对应三种新的主题。

1.家庭农场种植和发展项目

以县(市、区)为重点,抓紧建立和完善家庭农场名单管理制度,完善列入名单的条件和程序,引导广大农民和各类人才建立家庭农场,同时将符合家庭农场条件的大型家庭农场、已向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大型家庭农场纳入名单管理,建立完整的家庭农场名单,实行动态管理,确保质量。完善家庭农场目录系统,及时将目录管理的家庭农场纳入系统,实现随时报告、动态更新和准确服务。

2、农民合作能力增强项目

支持系统健全、管理规范、驱动力强的县级以上示范俱乐部和联合俱乐部应用先进技术,提升绿色标准化生产能力,建设分拣包装、冷藏保鲜、烘干、初加工等设施。开展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发展地理标志农产品,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3.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创新推广项目

在全国范围内,一定数量的农业大县(市、区)具备良好的基础、较高的工作热情、坚实的条件和突出的能力,保证了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的供应。每年都选择开展小农户生产托管服务推广试点工作,引导小农户积极接受农业生产托管服务。

记者梳理后发现,上述三大项目包含对新农业主体的各种支持,特别是在金融、金融和土地方面。

金融——将新的农业经营者和服务提供者纳入金融优先支持范围,增加投资。统筹规划整合资金,综合利用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实体和服务实体的支持力度,推动新型农业经营实体和服务实体成为各级财政支持的各类小项目建设管理和保障的主体。

金融——鼓励金融机构根据新的农业经营者和服务提供者的功能定位和业务范围,向其提供金融支持。鼓励地方政府建立投融资保障平台,引导和动员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推进新型农业经营者和服务提供者的农业信用担保体系和担保产品创新发展,强化担保服务,着力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土地-积极推动设施农业土地使用政策的实施,确保新的农业经营者和服务提供者对土地的合理需求。在土地空间规划审批实施前,要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通过调整和优化村庄用地布局,有效利用现有建设用地,推动各地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发展。

资料来源:经济日报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