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正风反腐不停歇。广西来宾落马厅官谢大研日前被“云”上审理。 据“广西高院”微信公众号消息:2020年2月28日,广西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运用三方庭审系统依法公开审理来宾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忻城县原县委书记谢大研(厅级)涉嫌受贿一案。法官、检察官、被告人分处法院、检察院、看守所三地完成了庭审全过程,被告人的辩护人出庭参加诉讼。 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至2018年,被告人谢大研利用其担任忻城县县长、县委书记,来宾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忻城县某石材有限公司、陈某某等单位或个人在矿产资源开发、工程项目承揽、项目建设协调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456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谢大研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谢大研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那么“云”上审理该怎么进行呢? 上述“广西高院”微信公众号消息介绍:通过三方远程音、视频实时同步传输,审判长、审判员及辩护人、公诉人、被告人实现语音、图像、证据展示等实时多项信息交互,诉讼参与各方在审判长主持下完成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及被告人最后陈述等庭审全过程,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结束时,书记员通过三方庭审系统将庭审笔录传送到看守所庭审室,法警现场打印交由被告人签字画押后带回。法庭宣布将择日宣判。本次庭审通过中国审判公开网全程直播,北海市各县区相关单位党员领导干部200余人在线旁听庭审。 公开简历显示,谢大研,男,壮族,1968年10月生,广西来宾人,198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谢大研曾任广西来宾市委副秘书长(正处长级),广西来宾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忻城县委书记。2019年8月,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发布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忻城县委书记谢大研,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19年12月,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披露了谢大研被双开的消息:经查,谢大研违反政治纪律,落实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重大决策部署不力,消极应对,随意决策,对忻城县脱贫攻坚工作造成严重影响,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房产有关情况,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任人唯亲、排斥异己,违规任免干部;违反群众纪律,为涉黑涉毒人员成立的公司非法采矿提供帮助和庇护;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办案;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纪检部门点评: 谢大研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理想信念缺失,忘初心、丢使命,消极应对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重大决策部署,毫无规矩意识,不作为、乱作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为官不正、图谋私利,充当涉黑涉恶人员“保护伞”,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之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恶劣,涉嫌违法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谢大研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按程序免去其中共来宾市第四届委员会委员职务,终止其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中共来宾市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中共忻城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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