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农产函〔2021〕36号 各县(区、市)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做好夏季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服务,我局组织制定了《夏季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加大宣传力度,扎实深入指导好广大畜禽养殖业者做好夏季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污染防治工作,推动全市现代畜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 附件: 夏季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意见 晋中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9日
附件 夏季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意见 针对夏季炎热、雨水多、蚊蝇易滋生等特点,为做好夏季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1、夏季炎热,畜禽饮水、降温用水等生产用水增多,应杜绝浪费,从源头上减少污水产生量。 2、加强用水定额管理,在满足畜禽饮水需要的前提下,规模饲养场可制定用水数量标准和奖罚措施,严格控制用水浪费。 3、提倡采取自动控制降温设施,控制喷雾方式、喷雾时间,降低降温用水量。 4、夏季属于汛期,雨水多,养殖场户应把防雨、防渗、防溢流作为重中之重来抓。 5、排查加固疏通雨污分流设施,严格做到雨污分离。 6、排查修缮畜禽粪污贮存处理设施,固体粪便贮存设施要严格做到防渗防雨防溢流,液体粪污贮存设施严格做到防渗、防溢流。 7、地处低洼地带的养殖场,要做好防洪工作,防止粪污被冲出圈舍和贮存设施。 8、加强卫生清洁,及时喷洒灭蚊灭蝇剂,减少蚊蝇滋生。 9、因地制宜做好种养结合,汛期控制畜禽粪肥还田用量,避免营养成分淋洗进入周围水体。
原文链接:https://nyncj.sxjz.gov.cn/xxgk/fdzdgknr/zcjd31nw/content_16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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