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司法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学习、宣传、落实进一步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切实提高自身政治地位,在法律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公
日前,司法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学习、宣传、落实进一步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切实提高自身政治地位,在法律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中落实《条例》要求,为农民工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通知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要充分发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公设律师、企业律师和法律顾问的作用,鼓励为涉及农民工的防疫政策提供法律咨询,为生产、经营和供应与防疫有关的食品、医疗和建筑产品的企业和工人提供及时的法律服务。通过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和在线平台,引导农民工优先获得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申请;至于向窗口申请处理欠薪个案的人士,他们均可获豁免审查经济困难,并会开辟一条“绿色通道”,让申请在同一天获得接纳。深化便民服务措施,依托司法部和当地法律服务网络“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做好农民工欠薪线索的收集、留言咨询和解答、法律援助案件处理等工作。为统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明确施工总承包商应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公告栏,以表达法律援助申请渠道、“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等信息。 通知强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组织和动员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根据所在村(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安排,采取适当措施,对矛盾纠纷进行调查,特别是要定期对因疫情影响而误工返乡的农民工和其他人员集中的地区进行调查,及时发现各类矛盾纠纷。要充分发挥各种调解组织在解决农民工工资纠纷中的积极作用,把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作为调查和调解的重点内容之一,及时发现隐患线索,实现小问题早抓,及时调整各种可能措施,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通知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深化法律知识宣传,组织专家对企业复工延误、被隔离人员劳动关系、疫情期间社会保障等与农民工相关的社会问题进行解释和回应。加强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职能的宣传,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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