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158671/2021-18678 | 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机构: | 襄阳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日期: | 2021-07-19 | 标题: | 襄阳市农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襄农(渔)罚〔2021〕14号 | 文号: | 襄农(渔)罚〔2021〕14号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2021-07-19 | 终止时间: | | 来源: | 法规科 |
襄阳市农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案件名称 | 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襄农(渔)罚〔2021〕14号 | 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 违法单位名称 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昝桂亮 | 违法企业组织 机构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昝桂亮于2021年4月13日10时30分许,在汉江樊城区牛首镇袁营村一组江段使用一副手竿(串钩)捕捞水产品。2021年4月13日,本机关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调查,确认当事人在汉江樊城区牛首镇袁营村一组江段捕捞水产品的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行政处罚内容 | 1.没收钓具二副(一副机钓竿、一副手竿); 2.罚款人民币叁仟元(¥3000.00)。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年7月19日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襄阳市农业农村局 |
原文链接:http://nyncj.xiangyang.gov.cn/zwgk/gkml/cf_qz/xzcf/202107/t20210723_253171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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