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202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和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体部署,按照《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管理办法(试行)》(皖农质〔2015〕212号)第十四条规定,经县申请复核、第三方机构复查评价、省农业农村厅汇总核查和厅长办公会议审定,怀远县等22个县(市、区)通过第二批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复查认定(具体名单附后),现予公示。 本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限内,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于8月4日前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提出意见,并说明异议的具体内容和理由。 联 系 人:董承武 联系电话:0551-62666787 电子信箱:ahncpzljg@126.com 邮政编码:2300001 通讯地址:合肥市徽州大道193号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监督电话:安徽省农业农村厅机关党委(纪委) 0551-62612629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7月26日 第二批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复查认定名单 怀远县、凤台县、泗县、天长市、泾县、繁昌区、休宁县、屯溪区、南陵县、旌德县、界首市、岳西县、枞阳县、巢湖市、相山区、含山县、萧县、南谯区、利辛县、金安区、宿松县、霍山县 原文链接:http://nync.ah.gov.cn/snzx/tzgg/558228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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