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区)农药监督管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根据《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促指导农药生产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各地要成立工作组,深入辖区内农药生产企业,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的批示要求,督促指导农药生产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措施。推进企业强化全体职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员工岗前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生产环节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严防操作失误造成安全事故。推进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专业队伍,适时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定期开展设备设施检修维护,绝不放过一个安全生产薄弱环节。推进企业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应急处置演练,保障企业生产安全。 二、开展农药经营环节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各地要对辖区内农药经营单位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安全防护是否到位,应急处置操作规程是否健全,营业场所、仓储场所是否与其他商品、生活区域、饮用水源有效隔离,是否配备通风、消防、预防中毒等设施,是否存在违规销售限制使用农药、无证农药、假冒伪劣农药等行为,限制使用农药是否实行专柜销售、实名购买、台账记录等。 三、做好农药使用环节安全指导工作 各地要紧盯农药零增长目标,切实做好农药使用环节安全指导工作。一要加强安全用药宣传培训。重点培训施药人员安全防护、农药安全剂量与安全间隔期用药、农药包装废弃物洗净回收等,提高农药使用者安全用药水平,防止出现农药使用安全事故。二是要推广安全用药技术,推广高效低毒农药、高效植保器械,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减少剧毒、高毒农药使用。三是开展农药安全使用检查,重点检查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农药使用安全操作规程制度建立情况,在存储、配药、用药过程防护措施实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违规使用高毒或禁限用农药情况,检查超范围、超剂量和不遵守安全间隔期规定使用农药情况,严禁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使用农药,严禁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道内丢弃农药、农药包装物或者清洗施药器械,严禁使用农药毒鱼、虾、鸟、兽等,严防不规范使用农药造成农业安全生产事故。 ?????湖北省植物保护总站 ? 2021年7月1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原文链接:http://nyt.hubei.gov.cn/bmdt/yw/zbzh/202107/t20210709_363761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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