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持续深入做好农业相关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特向社会公开告知: 一、依法严惩农资(包括但不限于种子、种苗、种畜禽、农药、兽药、农机等)和农产品生产销售、畜禽屠宰、渔业捕捞、涉农工程项目实施等农业行业和领域涉黑、涉恶、涉乱违法犯罪。 二、依法深挖彻查农业相关领域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对相关公职人员在农业相关领域治理中有黑不扫、有恶不除、有乱不治甚至利用职权协助黑恶势力实施涉黑、涉恶、涉乱违法犯罪的,依法予以坚决打击。 三、凡有农业相关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主动向有关部门投案自首。对不投案自首或继续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打击。 四、广大人民群众及相关涉农经营主体要积极行动起来,同农业相关领域涉黑、涉恶、涉乱违法犯罪做坚决斗争,踊跃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或相关部门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 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0518-86090999。
原文链接:http://nync.lyg.gov.cn/lygnyxxw/srkzshcezxdz/content/6f46207c-427d-4033-a5bc-9496be997b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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