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晚,中央电视台“3·15”晚会曝光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海参养殖违规使用敌敌畏等禁用药物事件后,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从7月17日开始,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的要求,迅速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农业执法支队、海渔执法支队、海渔发展促进中心、畜产品检测中心等部门开展对全市海参养殖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全面排查海参养殖企业的数量、养殖规模;检查养殖企业农业投入品使用是否规范,生产档案记录是否完整;对养殖的海参及水体环境等进行监督抽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严禁使用禁限用农药。截至7月21日,经排查,全市共有海参养殖企业5家,生产规模达31000平方米,正常生产的 4家,1家已经清塘停产。市海渔执法支队共抽取3个样品,已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如果发现非法使用禁用渔药、违规使用投入品等问题,坚决依法查处。 与此同时,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为提高广大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认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还印发了16000份《连云港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书》,分发到各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和收储运者手中,让他们明白自己应当承担的主体责任、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加强源头控制技术以及开展诚信生产经营的要求。为全面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防控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 原文链接:http://nync.lyg.gov.cn/lygnyxxw/yygl/content/f9e7f71d-a6ca-4713-8f89-0cf53ae686c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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