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海洋强国”,“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要求,将生态文明建设列为基本国策,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但近年来,由于过度捕捞、环境污染等原因,近海渔业资源持续衰退,严重影响到了海洋渔业的可持续发展。作为未来渔业的主要发展方向,海洋牧场建设受到了国家的高度重视,国务院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2017年和2018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都明确提出加强海洋牧场建设。 多年来,连云港市对海洋牧场建设高度重视,取得了较大成绩。海州湾海洋牧场自2002年投入建设,于2015年11月入选首批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一直以来坚持以资源养护型海洋牧场定位为导向,形成鲜明的发展特色。一是率先立法。2017年2月1日,经省人大批准,《连云港市海洋牧场管理条例》颁布施行,成为我市第一部地方性法规,也是全国第一部海洋牧场地方性法规,为海洋牧场的建设、开发与管理提供了法律支撑。为贯彻《连云港市海洋牧场管理条例》,相关部门编制了《连云港市海洋牧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连云港市海洋牧场总体规划》。二是持续建设投入。坚持多年公益性资金投入,获得了包括中央财政资金、省级资源环保专项资金和海洋工程生态补偿资金等,修复海洋生态,促进资源恢复,目前已累计投入各类资金2.2亿元。经过十六年来的持续建设发展,已投放混凝土礁25200个、石头礁46000个、旧船礁190条、浮鱼礁25个,形成礁群39万空方,建成海洋牧场调控面积170多平方公里,为海洋生物提供了良好的产卵场和栖息地。同时,建成贝藻场40万亩,增殖放流各类苗种26亿单位,有效促进了生物多样性恢复。 原文链接:http://nync.lyg.gov.cn/lygnyxxw/yygl/content/bd5832c4-f4e7-48c0-81c9-ab06208e084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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