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通州湾示范区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 交通违法记分是约束驾驶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的有效办法。加强拖拉机驾驶人交通违法记分和变型拖拉机(以下简称变拖)的管理是保障农业机械安全生产最有效的措施。截止4月29日,全市拖拉机驾驶证违法记分满24分的有148本、满12分未满24分的有481本,持含“G”或“变拖”的旧式拖拉机驾驶证共计4821名(见附件)。为进一步加强拖拉机驾驶人交通违法记分和变拖驾驶证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满分管理 主管部门监管的最大风险是履职风险。从拖拉机驾驶证记分满分情况看,有相当一部分驾驶证满分为“上轮周期”和“历史周期”满分,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在落实满分函告、检审查分等工作上不够到位。严重满分驾驶人一旦出现道路交通事故,农机源头管理人势必会接受追责问责。对此,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满分管理,组织专人对辖区内驾驶人违法记分情况按镇村分类统计,结合“铁牛卫士”农机安全执法行动、变拖驾驶证清理、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一并推进,8月底前全面依法完成告知、教育、考试等职能工作。 二、规范开展满分管理 对一般拖拉机驾驶人,要通过农机协管员、网格员上门、公共媒体政策宣传、电话信函告知、手机短信等途径,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务使其明白违法后果,主动接受教育培训和相应科目考试。要严密规范开展教育培训,确保时间、内容、标准、效果“四到位”;对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拖拉机的、年龄在60周岁以上且2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超过拖拉机驾驶证有效期1年以上未换证的,农机监理机构应当注销其驾驶证。对明显年老体弱、另谋职业等不再从事农机驾驶的驾驶人,要引导其主动申请注销驾驶证;对因故未能参加培训或通过考试的,要书面告知其不得从事农机驾驶作业;对拒不接受教育考试和相应处罚的驾驶人,要书面告知其停止使用驾驶证,并列入财政扶持对象“黑名单”;对拒不参加培训、从事道路运输的农机驾驶人,除书面告知外,要书面报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三、严格变拖驾证管理 各地要结合送检下乡和跨区作业证发放等工作,实行最严格的措施,全面检查驾驶人证件,对含“G”或“变拖”的旧式拖拉机驾驶证,要逐一核实,督促其注销或换发《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对在册有效的含“G”或“变拖”的旧式拖拉机驾驶证持有人,要统一印制告知信,明确记分情况、政策要求、违法后果,全面宣传“2021年1月1日起,我省拖拉机驾驶证不得继续驾驶变型拖拉机”;对满分人员,积极引导驾驶人申请换领准驾机型不含“变拖”、“G”的其它农业机械驾驶证,并按规定组织准驾机型考试;对拒不申领其它农业机械驾驶证又不主动申请注销变拖驾驶证的,农机监理机构要做好政策解释工作,不得违规组织路考和出具消分证明;加强变拖驾驶证换证管理,严格换证教育和审核把关。 四、持续推进运输用推拉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持续推进运输用拖拉机专项整治,以农机服务组织和田间作业为重点,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运输用拖拉机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行为,不断增强驾驶人、农机服务组织依法用机的行动自觉。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加强联合执法检查,全面禁止变型拖拉机上道路行驶,在通往农田果园、建材市场、施工工地等路段,严厉查处道路上运输用拖拉机违法载人、超载超速、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拼装改装、酒后驾驶、违反禁令标志、持我省拖拉机驾驶证驾驶变拖等违法行为,督促驾驶人及时补办牌证、处理违法行为等。截止2020年12月底,全省变拖已全部清零,一旦有变拖悬挂江苏牌证,一律以假牌证或无效牌证处理。 附件:全市拖拉机驾驶证记分满分和含“G”或“变拖”的旧式拖拉机驾驶证分布表 附件.doc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nantong.gov.cn/ntsnwx/njgl/content/77d53687-a26f-4026-8eae-1dc7a1418fc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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