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通州湾示范区组织人事局,市有关单位: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和市职称办对今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部署,现就做好2021年农业技术系列、农业机械工程和水产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全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农业技术、农业机械工程和水产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二、申报评审条件
(一)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系列
申报农艺师、畜牧(兽医)师、农业机械工程师和水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分别按《江苏省农艺师资格条件(试行)》、《江苏省畜牧(兽医)师资格条件(试行)》、《江苏省机械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和《江苏省水产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设定的原则和要求执行。
(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系列
1.江苏省农业技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按《江苏省农业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16号)设定的类别、专业分类和评审条件申报。
申报高级农业经济师资格,须先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相关考试,考试成绩达年内有效合格成绩,并通过评审,方可获得高级农经师资格。国家统一组织的相关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自考试通过之日起,在全国范围5年内有效。
2.江苏省农业机械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按《江苏省机械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3〕2号)和《江苏省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办〔2004〕4号)设定的专业分类和评审条件申报。
3.江苏省水产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按《江苏省水产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3〕2号)和《江苏省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办〔2004〕4号)设定的专业分类和评审条件申报。
(三)补充意见
1.资格条件中所涉及对学历和资历的要求,按照人社部农业农村部《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14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96号)有关精神执行。其中,获得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工程技术人才,可提前1年参加相应专业职称评审。
2. 经人社部门审批已完成定向设岗的乡镇(涉农街道)事业单位,2021年度乡镇农业技术、农机和水产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定向申报,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设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152号)执行,并附有关说明(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关注“江苏省农业技术、农机和水产工程职称管理服务平台”上的公告。
(四)继续教育情况
继续教育条件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
(五)计算机应用
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必备条件,申报时可不提交相应材料。
三、网上申报
(一)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系列
1.申报人安装Firefox(火狐浏览器)、Chrome(谷歌浏览器)及其更高版本浏览器,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web/login”进行个人注册,注册完成输入用户名、密码,登录网办大厅进行业务办理。在“个人办事”栏目选择“人才人事”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进行“职称评审申报”,表单中凡是带*的均为必填项,信息录入要规范,评委会选择要正确,不得遗漏、错报。
(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系列
1.安装“Google Chrome浏览器”,登录“江苏人才信息港https://www.jsrcxxg.com/zc/”,点击“在线办理”,申报专业:农业系列选择“农业”,农机和水产工程选择“工程→农机工程或水产工程”进入“江苏省农业技术、农机和水产工程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申报,同时可以查阅和下载相关政策文件、用户手册和相关表格。
(三)上传申报材料
1.所有材料须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每类材料首页有审核部门公章和审核人签名,方视作有效申报材料。
2.有效申报材料扫描成电子文档上传到相应栏目(注意上传的电子文档大小的限定)。
说明:
(1)破格申报正高级资格的,须提供一次年度考核优秀登记表,其他情况不提供。
(2)所获的成果奖励证书,须附授奖部门发布的公文或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
(3)论文发表的期刊,须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期刊查询截图。
四、申报和审核要求
专业技术人才应通过所在单位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申报材料。申报人同一年度同一职称层级原则上只能向一个评审委员会申报职称评审。
(一)申报人报送的材料
1.由网上平台自动生成《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A4排版正反面打印)。
2.《个人业绩材料》1套:经申报人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有关附件后由申报系统生成带有水印的材料打印、盖章。按以下顺序装订:
(1)目录。
(2)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3)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基本情况公示情况证明(指公示结果,不是公示材料)。
(4)个人业务工作总结。
(5)国家承认并与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相关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合格证明无效)。非全日制的需要提供入学登记表、成绩报告单、毕业生登记表等材料。
(6)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7)符合《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的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只要上传近5年的继续教育情况)。
(8)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年度考核证明。
(9)所获各种学术成果奖励证书及其他业绩材料等(成果奖励证书须同时提供授奖部门发布的公文或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
(10)出版发行的著作或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审批的正式期刊上发表的代表性论文(须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期刊查询截图)。
3.破格申报者,须提供破格申报推荐表1份。
4.平台提供由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编号和用印的电子资格证书打印,不再提交纸质照片。
5.所有材料一律装入牛皮纸档案袋,档案袋封面及底部标贴均需打印后粘贴,所有原件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收齐交市保管备查至评审结束退回,所有报省材料不再退回,请申报人自行备份。
(二)各地汇总报送的材料
1.将申报人员按《2021年农业(农机、水产)系列中(高)级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见“附表”)分专业、分等级汇总打印各一套,报送纸质材料同时提供电子表格。
2.破格申报正高级资格人员申报推荐表。
3.申报人报送的材料。
(三)审核要求
1.单位初审。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审核人必须在上传的材料上签名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杜绝弄虚作假;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为其出具公示情况证明。
2.主管部门复审。各县(市)区行政管理部门按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送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批准后报市农业农村局人事处;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3.省、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人社部门职称办分别对申报高、中级资格材料进行终审。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的材料,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各地应及时退回申报人,并告知申报人知晓。
(四)申报人员现职称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申报人员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均以材料落款时间为准)。
(五)2020年度评审未获通过者,2021年度不能提供新材料的,各单位不得受理报送。
(六)完善职称申报评审诚信体系,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3年。
五、评审费标准
正高资格评审费500元,副高资格评审费400元,中级资格评审费300元。评审费与审核合格后的材料一并交齐,评审费由各县(市)区统一汇到指定账户(备注正高、副高、中级人数,不接受个人汇款),市有关单位人员凭打印的汇款截图报送材料(备注:姓名、单位)。开户名:南通市财政局,开户行:南通农行营业部,账号:707001040001772,请勿拖延。
六、报送时间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各地纸质材料报送市级时间为2021年7月5~10日,请在规定时间内报送。
联系人:朱银芳、沈春燕,联系电话:59002029、59002196。
附表:2021年农业(农机、水产)系列中、高级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
附表.docx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nantong.gov.cn/ntsnwx/zhgl/content/af854a8d-a30f-4fef-80dc-04e977d6a5c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