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反映了人民的期盼、时代的呼唤、发展的必然。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后,“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移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阶段,各级乡村振兴部门要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乘势而上、开拓奋进,接续谱写乡村全面振兴新篇章。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系列重要指示,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进一步强调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出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为乡村振兴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必须深刻领会、准确把握。
把握历史方位,坚定不移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依然在农村。强调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持续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让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共享发展成果,在现代化进程中不掉队、赶上来。要求努力绘就乡村振兴的壮美画卷,朝着共同富裕的目标稳步前行,实现“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我们要自觉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的部署要求,深刻认识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对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忠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
把握首要任务,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任务依然艰巨。当前,相当一部分脱贫户收入水平仍然不高,脱贫基础还比较脆弱,一些边缘户稍遇到点风险变故就可能致贫,脱贫地区防止返贫和新致贫的任务还很重。要求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绝不能出现这边宣布全面脱贫,那边又出现规模性返贫,这是乡村全面振兴的基础和前提。我们要紧紧扭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不放松,扎实做好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
把握重点举措,加快推进乡村振兴落地见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要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要求加快发展乡村产业,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深化农村改革,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见实效,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这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点工作。我们要加快推进乡村产业发展壮大,加快改善农村发展建设面貌,不断改进乡村治理,努力建设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美丽乡村。
把握政治保障,全面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工作机制,提高新时代党全面领导农村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求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县以上各级党委发挥好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健全议事协调、督查考核等机制,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乡村振兴干部队伍,这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根本保证。我们要始终坚持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扎实推进乡村振兴重点任务落实见效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要把防止规模性返贫作为头等大事,把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最紧迫的任务,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乡村治理作为着力点和突破口,努力推动乡村振兴工作开好局、起好步、见实效。
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乡村振兴部门第一位的政治任务,摆到头等重要的位置来抓,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重点监测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继续精准施策。对有劳动能力的人口,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帮助他们用自己的双手勤劳致富,防止陷入福利陷阱、政策养懒汉。对没有劳动能力的人口,做好兜底保障,及时纳入现有社保体系,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强化易地搬迁后续帮扶,加大搬迁脱贫人口产业、就业后续帮扶,加强安置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深入推进安置区社区治理,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促进社会融入,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继续开展东西部劳务协作,拓展中西部地区就地就近就业渠道,统筹用好乡村公益岗位,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确保脱贫人口稳定就业、持续增收。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持续发挥扶贫项目资产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全面振兴中的作用。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工作,压紧压实各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责任。
扎实推进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工作体系有序转换,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扎实推进政策有效衔接,过渡期内,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实现“稳定一批”“衔接一批”“创设一批”,确保政策不断档、工作不脱节。继续开展驻村帮扶,继续向重点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对任期已满的驻村干部有序轮换,对新派驻的干部组织开展轮训,加大宣传表彰和激励力度,树立鲜明导向。支持脱贫县加快发展。在西部地区脱贫县中确定一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支持各地在脱贫县中自主选择一部分县作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加大政策倾斜和帮扶力度。促进脱贫地区产业提档升级,补齐脱贫地区产业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加快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和创新创业,深化消费帮扶,促进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完善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机制,调整优化东西部协作结对关系,继续加大对西部地区资金支持和人才支援,加强劳务协作、产业合作,推进产业梯度转移。继续坚持中央单位定点帮扶机制,适当予以调整优化。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组织动员民营企业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引导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和参与乡村振兴。
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乡村治理。这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农民群众的深切期盼,必须加快补上这块突出短板。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对集聚提升类等建设需求量大的村庄,加快推进“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对农房、生产设施、生活服务设施、社会事业设施等建设作出规划安排,依规开展建设,打造一批环境优、生活好、乡风美的美丽宜居村庄。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全面开展农村户厕摸底,建立工作台账,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持续开展干旱、寒冷地区适用技术和产品研发,加强实地技术服务,提升改厕质量,实现2025年基本普及卫生厕所。强化污水治理和垃圾处置。加强水源保护区、城乡接合部、乡镇所在地、中心村等区域农村生产生活污水治理,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提升治理水平。抓好重点区域社区治理。开展乡村治理示范创建,全面加强以村级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社区治理体系。
建立健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机制
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最根本的保证是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规定,切实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
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建立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一起抓,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建立乡村振兴责任体系、政策体系、投入体系、动员体系、监督体系、考核体系,压紧压实各方责任,确保乡村振兴各项政策举措落到实处。
坚持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坚持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领导,充分发挥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促检查等作用。对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开展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开展乡村振兴督查。
加强乡村振兴机构队伍建设。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后,党中央决定将扶贫工作机构重组为乡村振兴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有关具体工作。各地也将参照国家层面做法对扶贫工作机构进行调整。面对新使命新任务,我们要加强系统学习和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做好乡村振兴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狠抓工作落实,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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