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主动公开〕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对关于市政协七届会议 第20210020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我局对市政协七届会议《关于清远地区新农村建设之提升农村文化室功能的建议》(第20210020号)提案的会办意见如下: 一、开展美丽乡村梯度创建,助力文化活动场所建设 制定出台《清远市“美丽乡村2025”行动计划》和《清远市关于深入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行动方案》,市财政从2018年起到2025年每年安排3亿元专项资金,实施以奖代补政策,按“整洁村、示范村、特色村、生态村、美丽田园”五个梯度推进我市美丽乡村建设。在美丽乡村建设标准的考核指标上,将农村文体休闲活动场所作为其中一个考核指标,引导各地将农村文体休闲活动场所纳入建设范围,推动农村文体休闲活动场所建设,满足群众活动需要以及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目前,我市累计建成美丽乡村9269个,占总村数64.56%。其中:整洁村6666个,示范村2379个,特色村206个,生态村18个。 二、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确保文化活动场所有人管 针对美丽乡村的设施管护问题,要求创建村要制定村规民约,约束村民行为,并调动村民参与基础设施管护和监督的积极性。并落实专门的管护经费,聘请保洁员对公厕、污水池、公共区域路面以及文化活动场所进行管护,确保基础设施能长效运作正常使用。 下一步,继续发挥基层组织在美丽乡村建设的“堡垒”作用,整合村党支部、村民理事会、经济合作社等力量,加强对文化活动场所的建设管理,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文化活动的积极性,让农民成为文化活动的主角。通过建设美丽乡村,发展美丽经济,推动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项目建设,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为提升乡村文体活动场所建设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7日
(联系人:刘桂容,联系电话:3382269) 原文链接:http://www.gdqy.gov.cn/channel/snyncj/snzc/content/post_14123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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