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158671/2021-09828 | 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机构: | 襄阳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日期: | 2021-05-10 | 标题: | 襄阳市农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襄农(畜牧)罚〔2021〕19号 | 文号: | 襄农(畜牧)罚〔2021〕19号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2021-05-07 | 终止时间: | | 来源: | 法规科 |
襄阳市农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案件名称 | 经营未附检疫证明动物产品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襄农(畜牧)罚〔2021〕19号 | 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 刘强 | 违法企业组织 机构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 违?法?事?实 | 2021年3月15日,本机关接到高新区农业部门举报,称在襄阳西高速路口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豫B29D55的白色奥铃轻型货车运输的货品中有40件动物产品(牛肚)未附检疫证明。经调查询问该车司机王伟伟,得知该批动物产品的货主为刘强。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仟贰佰元(2200.00元)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年5月7日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襄阳市农业农村局 |
原文链接:http://nyncj.xiangyang.gov.cn/zwgk/gkml/cf_qz/xzcf/202105/t20210510_246588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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