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158671/2021-13781 | 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机构: | 襄阳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日期: | 2021-06-11 | 标题: | 襄阳市农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襄农(畜牧)罚〔2021〕17号 | 文号: | 襄农(畜牧)罚〔2021〕17号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2021-06-08 | 终止时间: | | 来源: | 法规科 |
襄阳市农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案件名称 | 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动物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襄农(畜牧)罚〔2021〕17号 | 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王开祥 | 违法企业组织 机构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 违?法?事?实 | 2021年3月2日,本机关执法人员接到《房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案件线索移送函》,称樊城区牛首镇中号村7组居民王开祥于2021年1月26日在十堰市房县经营仔猪未附检疫证明。经调查,2021年1月26日,当事人王开祥到房县尹吉甫镇销售了11头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仔猪。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伍仟贰佰肆拾元整(5240.00)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年6月8日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襄阳市农业农村局 |
原文链接:http://nyncj.xiangyang.gov.cn/zwgk/gkml/cf_qz/xzcf/202106/t20210616_249738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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