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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公安机关重拳出击严打涉疫犯罪 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治安大局良好
2020-02-19 来源: 作者:

  中国警察网讯2月4日,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公安局快速破获一起妨害公务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2月11日,仁寿县人民法院迅速开庭审理,对其中一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判处拘役四个月,成为全省首例在疫情防控期间判决的妨害公务罪案件,在全社会形成了有力震慑,坚决掐灭各类妨碍疫情防控秩序的违法犯罪苗头。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眉山市公安机关将“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摆在工作首位,立足公安主责,聚焦影响疫情防控的各类突出违法犯罪,坚持从重从严从快打击,全力保持打击犯罪高压态势,积极确保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全市社会治安大局平稳可控。

  工作中,眉山市公安局严格落实“疫情就是警情,防控就是责任”的总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第一时间启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全面进入战备状态。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罗毅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就疫情防控期间履行公安主业、严打涉疫突出犯罪、强化社会面管控提出明确要求:坚持最高站位、筑牢最强信念、采取最硬举措、落实最优保障,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复杂性,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同时做好打持久战、攻坚战的思想准备,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市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增设由副局长刘长林牵头的案件打击组,进一步健全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的组织保障体系。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制定并下发《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办理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等多份指导性文件,明确涉疫违法犯罪打击重点,细化公安机关侦办涉疫情案件的具体适用情节,有效确保了全市依法、严格、公正打击涉疫情犯罪,努力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针对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的突出违法犯罪行为,眉山市公安局全面启动“情指侦”联动机制,接到涉疫情类警情,指令一线执法单元迅速前往处置,重要案件实时推送刑侦支队,全面推行“一案一专班”制度,坚持重点打击、快侦快办,坚决打击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密切公、检、法三部门沟通会商,突破公安机关侦办在涉疫案件中立案、侦查、起诉等环节重难点,建立“一案一法评”工作机制,实现典型重大涉疫案件快侦、快破、快诉、快判。

  工作中,眉山市公安局始终坚持以打促安,服从服务稳定大局,严厉疫情防控期间损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突出违法犯罪发生。一方面,切实维护群众财产安全。针对少数不法分子利用疫情实施诈骗等侵犯公民财产的违法犯罪活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启动合成作战机制,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班,开展精准研判,深挖线索,专案攻坚,先后成功破获了洪雅县“虚假销售卖口罩和体温枪案”,并在黑龙江公安机关配合下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常某某。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分局联合办案,连破侦破两起利用虚假贩卖口罩电信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配合江苏警方抓获涉嫌口罩电信诈骗网上在逃人员魏某。期间,眉山市公安机关共破获涉疫情诈骗刑事案件16起,挽回损失84.5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5人。另一方面,切实维护群众生命安全。紧盯易肇事精神病人防控工作,预防个人极端案事件发生。2月6日、2月8日青神、丹棱两地发生精神病人持刀斧扬言伤人的突发事件,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果断处置,及时控制精神病人,并送医治疗,避免了重大案件的发生。2月2日,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联合彭山区公安分局经过两天两夜不眠不休,快速破获了“1.29持刀抢劫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吴某。

  结合卡点执勤和入户排查工作,眉山市公安局还通过制定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明确从严从重打击13类涉疫情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开展防疫知识宣传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共发放宣传手册10余万册,切实营造联防联控、共战疫情的良好氛围,保障防疫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同时,结合近期多发以虚假销售口罩、消毒剂、测温枪等医疗防疫用品为由实施诈骗的案件,市公安局联合电信、移动、联通三大运营商,向全市在网手机用户发送宣传利用疫情实施诈骗的作案手法和防范措施的信息400余万条,严防辖区内人民财产不受侵害。

  最后,眉山公安再次提醒广大市民群众:近期有犯罪分子利用疫情发布虚假销售口罩、消毒剂、测温枪等医疗防疫用品的信息,以此欺骗受害人向其转款。购买医疗防疫用品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转款前务必反复核实,切勿轻信,防止上当受骗。如若被骗请立即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