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 按照全市农业农村工作整体安排和《长春市创建全国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市规划纲要(2017-2021年)》确定的任务目标要求,2018年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绿色食品标准化原料基地创建 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要坚持从源头抓起,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根据地域品种特点和集中连片程度,按照农业部绿色食品办公室申报条件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争取国家支持,增加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认定数量,扩大绿色农产品种植面积。农业部已经批准榆树市和农安县各创建1个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其它县(市)区今年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建设任务分别是:德惠25万亩、九台15万亩、双阳15万亩。另外,计划新增绿色有机环境监测面积95万亩,其中:榆树25万亩、农安20万亩、德惠25万亩、九台15万亩、双阳10万亩。 二、推进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园区建设 园区建设由县(市)区政府组织实施,选择具有地域特色和区域影响力的优势农产品,按照绿色有机基地环境质量要求、生产技术标准,实施生产管理和环境监测,核心区取得绿色认证。今年计划新创建长春市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园区20个。其中:榆树5个、农安5个、德惠3个、九台3个、双阳2个,城区2个。另外,2017年我市评出的20家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园区要按照《长春市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管理方案》进一步规范,市里还将组成专家组进行跟踪考核。 三、加快推进“三品一标”认证步伐 采取贴身服务、现场指导、认证补贴等多种方式,充分调动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认证的积极性,全方位组织开展认证工作。今年计划新增“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70个,其中榆树20个,农安15个,德惠15个,九台10个,双阳10个。同时,加强“三品一标”证后监管,确保认证产品质量,充分发挥“三品一标”优质安全的品牌优势,用品牌化带动农业标准化实施。 四、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建设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建立起职能明确、运转高效的县、乡、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落实监管责任,实施网格化管理机制。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考核范围,监管、检测和执法等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设备、有经费”,真正发挥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作用。 五、推进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设 充分发挥各县(市)区农产品检测机构作用,大力加强检测人员培训,进一步增强业务素质,全面提升检测能力水平。制定本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承担起本辖区内检测任务,有重点、有计划的开展日常速测,排查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全面掌握当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榆树、九台、农安检测站已具有省级资质,应积极创造条件增加速测筛查检测数量。德惠和双阳检测站要配齐专业技术人员,加强软件建设,争取早日通过省级资质认证。 六、开展农产品质量追溯监管 利用省农委建设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公共服务平台,开展辖区内监管对象名录征集、信息录入、完善本级平台建设,逐步完善本级平台建设。2017年评选出的20家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园区中生产企业要全部纳入平台管理,逐步实现质量可追溯的监管机制。 七、加强管理制度建设 加大对绿色有机生产企业的检查和抽检力度。督促和指导农产品生产组织建立健全投入品使用制度;落实生产记录制度,严格执行禁限用农药管理,农药安全间隔期;开展自律性检测制度,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对销售的农产品开展自检或委托检验,并实施产地准出制度。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奖励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设立专项奖励资金,鼓励社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广泛监督,对违法行为进行严肃问责。 八、加强日常巡查监管 健全完善农产品企业(厂、场)、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主体名录,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加强日常巡查和督导,重点检查生产过程中农药安全使用、生产记录落实等情况,增强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意识,确保生产安全。 九、做好应急处置及投诉查处 完善各级应急预案,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舆情监测、应急处置、投诉举报案件核查及信息报告等工作,建立反应快速、部门联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对各类突发事件或负面舆情保持高度敏感,做到第一时间掌握和报告情况,处置问题隐患,把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十、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认真配合国家、省、市有关质检机构做好监测抽样工作,加大高风险农产品的抽检力度,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进监督检查,开展检打联动。在农业部、省市监测中,蔬菜、水果、食用菌监测合格率要达到 97%以上。 长春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1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nw.changchun.gov.cn/ztzl/lsyjnysfs/202003/t20200310_20869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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