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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全市主要动物疫病秋季集中监测工作的通知
2021-07-16 来源: 作者:

  

  各县(区)畜牧业发展中心:

   为切实掌握我市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疫情动态及免疫效果,及时发现疫情隐患,更好地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提供依据,现就全市开展秋季主要动物疫病集中监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测主体、范围

   1、主体: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县(区)畜牧业发展中心。

   2、范围:不同年龄、品种的畜禽,以及相关区域内的动物等。重点对种畜禽场、规模养畜(禽)场、新老疫区及重点边境地区的畜禽开展监测。

   二、监测时间

   2016年11月20日前各县(区)将市级监测样品送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12月5日前,各县(区)完成自检任务,并将监测结果报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监测任务及数量

   1、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监测任务见附表。

  


原文链接:http://nyncj.yq.gov.cn/zwgk/jcxx/201708/t20170825_3818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