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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忻州市纪委范晋昌书记的一封公开信
2020-01-20 来源: 作者:

  致忻州市纪委范晋昌书记的一封公开信

  ——忻府区卢野村村官 小官巨贪

尊敬的范晋昌书记:

  您好!我们是忻府区卢野村村民,联名举报忻府区卢野村卢戌亮(2009年-2011年任村委副主任,2012年-2017年任村党总支书记,2018年任村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主任),张全锁(2009年-2014年任村委主任,2015-2017年任村党总支副书记)涉嫌贪污村集体财产。

  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卢野村,位于忻州市区发展黄金地段,全村5600余人,80%的土地被开发征用,村委每年都有几千万元征地补偿款进入,2015年元月初,长办三资管理卢野村财务账户结余额为206776118.22元,到2017年年终,财务账户所剩寥寥无几。村里党员、村民从2015年至今,向中纪委省市区纪委实名举报村霸黑恶势力支书卢戌亮、原村长张全锁,长办党工委书记周越宏渎职,贪污,利用职权侵吞村集体财产违法犯罪行为,相关媒体也曾做了大量的报道,却一直“久查不到”,2015年忻府区纪委以失职错误给予卢戌亮党内严重警告,2019年11月再一次给予卢戌亮党内警告。

 

  具体举报事项如下:

  一、贪污征地款问题

  (1)、我村土地被十三中征用一项弄虚作假,结伙作案,贪污313万元。

  根据卢野村2014年7月—9月份财务公开资料,土地帐户一栏中,摘要为收十三中征地款为1911937元,付十三中旁片区拆除及倒垃圾费用支出拆除违法建筑用工支出为2520320元)事实上,十三中旁的土地(大棚地)被征用,在该土地上所有的建筑垃圾及拆除违法建筑依法应由征用土地方负责与被征用土地的卢野村无任何关系,为什么属于卢野村的集体土地被征用后,卢野村委不仅没有收到一分钱,反而倒赔了61万元,支付2520320元的拆除及倒垃圾费用及拆除违法建筑用工,究竟支付了何人?

  十三中旁共有14户蔬菜大棚,每户东西长45米,南北宽13.2米,一个大棚有几车垃圾,倒一车垃圾是多少钱,为什么每户大棚平均支出18万元,举报人就是14户大棚被拆除户中之一,这样的巨额开支怎能不明不白蒙混过关呢?

  (2)、结伙作案,骗取村集体约300万元,征地款及一切设备。

  2007年1月8日,卢野村委会将充瓶站租与卢野村村民高利峰(原钨丝厂职工)使用,原协议写的是占地面积1.2亩土地,(而实际占用面积为12亩土地)如遇国家征地,修路与卢野村委无关,该协议无法人签字,只盖有卢野村委会公章。

  2013年政府修路该耕地被征用,村民反映12亩土地征地款约300 万元及一切设备归个人所有,此事由卢张二人处理,高某峰是时任村委主任张全锁的亲小舅。注(依据忻州市文件规定,卢野村每亩土地补偿费标准为28万多元)附协议复印件。

  二、骗取违法建筑补偿款问题

  (1)结伙作案,骗取村集体2606604元补偿款。

  卢野村村民卢建峰,买下约3亩耕地,并在该耕地上建起了违法建筑,约2013年政府修路,该建筑被拆除,拆除部门拒绝赔偿后,卢张二人擅自以村委会的名义及长征街办事处与卢建峰仨人(父亲、弟弟)签订了一份补偿协议,协议内容按拆迁合法建筑的标准,由卢野村委会支付了卢建峰仨人2606604元违法建筑补偿款,附补偿协议复印件。

  (2)结伙作案,骗取村集体218万元补偿款。

  2014年7月—9月份财务公开资料,土地帐户一栏中付团结西街拆迁房屋款,付团结西街房屋拆迁补偿款2189553元,问题是政府拆除,理应由政府部门支付被拆除人补偿款,而卢张二人擅自拿村集体的钱进行补偿,尤其是上述补偿款补给了谁,谁的违法建筑,土地帐户一栏中只有支出,没有收入,无领款人姓名。

  三、公益支出贪污问题

  (1)两委选举费支出70万元,涉及金额巨大。

  2012年1月—3月份财务公开资料,两委换届选举费支出70万元,一个5600余人的村,为什么支出如此巨大,实乃罕见,详细情况等待官方调查,附财务公开资料复印件。

  (2)村委综合服务楼会议室装潢一项贪污30多万元。

  2014年7月—9月份财务公开资料,从固定资产栏里,会议室装潢费支出353437.76元,无领款人姓名,室内仅有普通塑料椅子100多张,一个电子显示屏一张桌子,此事由审计事务所按国家预算标准审计下帐,虚假行为详见村委审计资料,附财务公开资料复印件。

  (3)修路,增加参入了3:7灰土面积等虚假行为。

  我村每年维修村内道路,无任何统一的修路工程支付标准,一切都是暗箱操作,同样一条道路支出的工程款,费用大不相同,为了达到弄虚作假,借机侵吞集体公款的目的,在支付修路款时由卢张二人任意决定的,施工时缩小工程量,(无灰土)但报帐支出利用审计事务所,按照国家预算标准扩大工程量,增加参入了3:7灰土面积等,虚假行为详见村委修路审计资料。

  (4)村委综合办公楼及农贸市场建设没有公开招标,存在暗箱操作,弄虚作假,贪污约500万元。

  大约2013年,卢野村委投资约两千万元资金建设综合办公楼及农贸市场,卢张二人为达到非法侵吞集体财产的目的,竟然明目张胆违反《招投标法》关于“进行公益性的建筑必须经过公开招标程序之规定,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大肆骗取,套取村集体财产,擅自决定由村集体购买材料,并雇用工程队建设,卢张二人在施工时设法缩小工程量,但在下帐时通过审计事务所扩大工程量,按国家预算标准进行审计,两者之间的差额至少高达约500万元被侵吞。

  (5)卢野村每年信访旅费等支出约70万元。

  2014年7月—9月财务公开资料,管理费用栏信访费用一项接访用车用油补助支出146786元,2011年7月—9月份财务公开资料,信访费用付长征街办事处接访费,协调费,接访 费等152305元,2010年7月—9月份财务公开资料信访费用209318元,该资料(管理费)一项中,付长征街办事处重点工程协调费100000元,卢野村有多少人上访,为什么每年花费这么多钱,怎能由他们任意开支?,并从中浑水摸鱼肆意侵吞。

  依据《村民组织法》规定,对于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等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村民委员会应当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决策机制和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的其它事项,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财务公开制度,接受村民监督。然而卢野村所谓的村民监督,三资管理监督根本不存在。

  以上贪污腐败公开资料,只是微不足道的冰山一角,不公开的部分才是真相,世间万物皆可升腾出不满的怨气,尽管遭遇坎坷,尽管道路曲折和艰辛,留给我痛苦回忆,但它无法熄灭我们继续坚毅前行的信念和力量,更因为一件东西-----信仰,坚信中国共产党,在习近平总书记的领导下,就像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冉冉升起,老虎苍蝇一起打,只道此地多“猛虎”谁知此地出“贪狼”。

  我们诉求是:职能部门督办此案,揭开贪腐事实真相,严惩保护伞,严惩腐败,决不允许贪污腐败分之逃避法律惩罚逍遥法外,给卢野村全体村民一个明明白白答复。

  此致

敬礼

  投诉人:忻府区卢野村村民

  2020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