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赴贵州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 7月5日-9日,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的通知》(农办质〔2021〕9号)要求,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及加工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杭州)按照“双随机”原则抽取抽样地点、被抽样对象以及承担抽查任务的执法人员,确定在印江县龙津街道、木黄镇、郎溪镇,松桃县牛郎镇、太平镇等12个乡镇(街道)开展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 ?? 监督抽查工作组分赴印江县、松桃县的养殖基地、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养殖大户、屠宰厂(场)共抽取肉鸡、猪肉、鸡蛋产品35批,以畜禽产品中禁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产蛋期不得使用兽药、停止使用兽药等药物为检测重点。 ?? 根据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的总体部署,监督抽查工作组对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开展调研,对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情况,以及人员配备、制度规范、工作开展等情况进行座谈交流,并对乡镇监管站的监管方法和模式、能力提升等作出了指导。 ??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及加工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杭州)主任、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安全与研究所长褚田芬,省农业农村厅,铜仁市,印江县、松桃县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同志陪同。 原文链接:http://nynct.guizhou.gov.cn/xwzx/zwdt/202107/t20210713_689975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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