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特区)农业农村局: 7月6日11时起,贵州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终止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根据天气监测预测,本轮大范围持续性降雨天气过程已结束。根据《贵州省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及《科学应对“拉尼娜”奋力抗灾夺丰收预案》规定,省农业农村厅决定从7月7日09时起终止省Ⅳ级农业自然灾害应急响应。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尽快组织开展灾后生产恢复,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确保全年农业生产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持续加强农业汛期应急值守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继续做好汛期农业应急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和灾情报送制度,实行灾情日调度。受灾较重的地区要主动对接各级应急部门,协同开展灾情核查会商,切实摸清洪涝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部门会商,提前落实防灾减灾措施,科学应对不利气候影响,毫不放松抓好农业防灾减灾各项工作。 二、继续加强农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继续开展农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对已经受损农业大棚、圈舍等农业设施及时进行修缮及加固,疏通排水管道沟渠,做好防水防潮等措施。针对农机、农药和化肥、畜禽屠宰、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农业安全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强风险隐患排查,聚焦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加密检查频次,建立问题清单,逐一整改落实,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力消除农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底线。 三、抓紧组织灾后生产恢复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应密切关注气象和灾后病虫害发生情况,做好分类施策。根据产业受灾程度,抢抓农时,采取不同方式积极开展灾后生产恢复。对发生渍涝灾害的旱地作物要及时开沟排水,适时中耕培土除草,增加土壤通透性,适时开展根外追肥,提高植株根系活力。对受淹的水稻田块,尽快排水露田,恢复根系生长活力,防止倒伏;清除稻株上的泥浆杂物,促进叶片功能恢复。?对于受灾程度较重,不能继续生产的,要积极协调种子种苗,结合农时和当地条件,抓紧组织补种、改种。对已成熟的水果、蔬菜、辣椒等作物,要抢抓有利天气,及时组织采收。对于受损养殖场,要抓紧修复或重建,及时引种补栏,切实把遭受的损失补回来。 四、加强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 农作物遭受洪涝灾害后,田间湿度大,高温高湿易导致作物病虫害加重发生。各地要及时做好水稻“两迁”害虫、螟虫、稻瘟病、玉米螟、粘虫、锈病、大小斑病、马铃薯晚疫病等主要病虫害的防控工作,推行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发展,提高防控、防治效果,促进农药减量增效,避免发生大面积病虫害。禽畜养殖圈舍要及时做好舍内清扫和消毒工作,通风除湿,防止流行性疫病发生。 五、强化工作督导 各地要切实加强灾后生产恢复的督促指导工作,督促受灾地区抢抓农时,尽快开展灾后重建。省农业农村厅将每半月开展灾后生产恢复进度调度,重点围绕粮食生产,继续开展“三夏”农业生产调研督导,对各地灾后生产恢复等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地区,适时进行通报、约谈。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7月7日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终止省IV级农业自然灾害应急响应做好灾后生产恢复的通知.pdf 原文链接:http://nynct.guizhou.gov.cn/xwzx/tzgg/202107/t20210708_689484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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