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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2022年度四川省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计划的通知
2021-07-09 来源: 作者:

  有关种子企业:

  为保障我省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按照《四川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实施办法》有关要求,现就申报2021-2022年度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计划通知如下:

  一、储备作物种类及品种

  2021-2022年度我省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分为救灾和备荒两类。救灾种子储备主要包括适宜灾后补种改种的蔬菜、大豆、杂粮杂豆等短生育期作物品种种子,备荒种子储备主要包括生产需求量大的水稻、玉米、油菜等作物杂交品种种子。储备种子生产时间不早于2020年。

  二、储备数量及补助标准

  2021-2022年度省财政安排160万专项资金作为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补贴,计划由16家企业承担储备任务,拟安排种子储备量120万公斤。其中,8家企业承担救灾储备种子40万公斤,补助标准为每公斤3元,8家企业承担备荒储备种子80万公斤,补助标准为每公斤0.5元。

  三、储备期限

  储备时间从2021年10月1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止。

  四、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应持有由四川省内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在2022年9月30日储备合同期满前尚在有效期内,若此前到期,应在申报时出具继续申办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书面承诺。

  (二)具有储备作物品种的生产经营权和良好的种子贮藏条件,且承储地在四川省境内。

  (三)近三年未发生过种子质量事故或不诚信行为。

  (四)财务制度完善,按时上报农业农村部、农业农村厅财务报表和种业行业统计信息。

  (五)已承担国家储备的企业不再承担省级储备任务。

  五、申报要求

  (一)材料要求

  1.填写《四川省2021-2022年度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申报表》(见附件1),将电子版发指定邮箱,纸质材料盖单位公章。

  2.承储企业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储备品种信息。包括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品种审定证书复印件,如为授权品种,提供植物新品种权证书或授权协议复印件,拟储备品种适宜储备情况说明。

  4.中国种子协会信用评价证书复印件或国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国家(省)高新技术企业称号证书复印件。

  5.贮藏条件要分别注明仓库总面积和越夏仓库面积,仓库及设施全景和特写照片。

  6.管理制度须提供财务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和仓储管理制度。

  (二)申报时间要求

  2021年7月15日前报送纸质材料3套,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四川省种子站   李波028-85512638

  传 真:028-85580384

  邮 箱:657558455@qq.com

  附件:1.四川省2021-2022年度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申报表

     2.四川省2021-2022年度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品种情况明细表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7月7日

  附件1

  四川省2021-2022年度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申报表

  

  企  业  名  称

   

  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箱

   

  仓  贮  地  址

   

  企  业  简  介

  (400字以内)

  申 报 内 容

  作物种类

  品种名称

  储备量(万公斤)

   

   

   

   

   

   

   

   

   

   

   

   

  企  业  承  诺

  我公司自愿承担2021-2022年度四川省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任务,按照储备合同要求,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储备种子数量落实、质量合格和储备补贴资金专款专用。种子储备期间,愿意接受委托方和监督方的检查。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申  报  时  间

  2021年   月   日

  说    明

  同一承储单位可以申报多个作物种类,但总的品种数量不超过六个

  

  附件2

  四川省2021-2022年度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品种情况明细表

  

  存储单位

  作物种类

  品种名称

  审定编号

  适宜地区

  生育期(天)

  特征特性

  产量表现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64/2021/7/8/f5fcc695fb434d929078ab7f1418161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