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安排,西藏2021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标准和兑现时间公布。 据介绍,本次调整范围为2020年12月31日前退休并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调整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具体调整标准为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法。定额调整:所有人员定额增加113元。挂钩调整:二类区(含内地参保单位)人员按5元标准乘以工龄调整、三类区按6元标准乘以工龄调整、四类区按7元标准乘以工龄调整,工龄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以本人基本养老金(不含交通费、取暖费、过渡期福利金、职业年金养老金等待遇)为基数乘以1.35%调整。适当倾斜:截至2020年底年龄达到70至79岁人员增加80元、达到80岁及以上人员增加110元。 据悉,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已经在实施过程当中,调整增加的1至6月补发部分将在近日(6月21日左右)完成兑现,调整后的新标准从7月起按月发放。(记者 车军伟) 原文链接:http://nynct.xizang.gov.cn/xwzx/xzxw/202106/t20210621_2475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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